山东/德州-2026-06-16 00:00:00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德州医院**排****移机服务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采购人: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德州医院
地 址:德州市天衢新区尚德六路*号
联系人: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德州医院招标办
联系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华瑞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德州市天衢新区康博大厦**楼招标部
联系人:王永亮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三、项目名称: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德州医院**排****移机服务项目
四、项目编号:*********************
五、预算金额:*****.**元
六、采购内容:本项目为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德州医院**排****移机服务项目;
七、拟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八、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
*. 技术专有性与精密性要求
** **属于大型精密医疗设备,其球管、探测器、高压发生器等核心部件具有高度集成的技术参数和校准要求。移机过程涉及设备拆卸、运输、重新安装、软件调试及图像质量检测等环节,非原厂工程师无法获取设备底层代码、校准参数及专用工具,第三方公司难以保障移机后的性能指标。
*. 原厂认证服务唯一性
经核实,**公司在中国境内对旗下**设备的移机、维修、软件升级等服务实行授权服务商独家负责制。目前仅有**公司或其直接授权的服务团队拥有原厂认证工程师、专用检测工装、正版软件及原厂备件。其他第三方服务商无法获得原厂技术支持及合法授权,亦无法提供合规的移机后验收报告。
*. 设备安全与质保延续性
依据设备使用手册及厂家保修条款,非原厂或未经授权的拆装、移机行为可能导致设备保修失效、辐射安全失控、图像伪影等风险。为保障患者检查安全、避免医疗事故及设备损坏,必须由原厂提供全程服务。同时,由**原厂实施移机,可延续设备原有保修条款,降低后续运维风险。
*. 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之规定,以及《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
九、拟邀请单位:通用电气医疗系统贸易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意威路**号*幢
十、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推荐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专业人员姓名 | 单位 | 职称 |
陶贵华 | 德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 高级 |
齐思河 | 德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高级 |
尹全吉 | 德州市中医院 | 高级 |
十一、公示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十二、其他事项:
*、本公告按有关规定进行五个工作日的公示,有关单位及个人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并提供相应的书面材料,在公示期限后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售价:***元/份。
发布时间:****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