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部化肥东路甩项遗留段打通工程项目-结果更正公告
2026-06-16
河南/郑州 变更澄清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部化肥东路甩项遗留段打通工程项目-结果更正公告
河南/郑州-2026-06-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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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郑州-2026-06-16 00:00:00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部化肥东路甩项遗留段打通工程项目*结果更正公告
发布机构: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部
发布日期:********** **:**
访问次数:***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高新竞争性磋商采购[****]**号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部化肥东路甩项遗留段打通工程项目 | ||||||||||||
| *、首次公告日期(结果公告日期):****年**月**日 | ||||||||||||
| 二、更正信息 | ||||||||||||
|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 ||||||||||||
| *、更正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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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交结果发布后因原成交单位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规定,依法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郑州恒盛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 | ||||||||||||
| *、更正日期:****年**月**日**时**分 |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相关规定,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郑州恒盛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评审总得分:**.**分。 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高新区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期限为*个工作日。 补充成交信息如下: 施工范围: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部化肥东路甩项遗留段打通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北起环保北路南至五龙口南路,**+******+**.**、**+******+***.*段长约***.**米,红线宽**米,建设内容为道路、雨水、污水、照明、绿化等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薛翠翠,执业证书信息:豫************。 |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 *.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部 | ||||||||||||
| 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智慧产业园**号楼 | ||||||||||||
| 联系人:徐振龙 | ||||||||||||
| 联系方式:************* | ||||||||||||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与泾河路向西***米路南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号楼*座 | ||||||||||||
| 联系人:郑蒙蒙、宋丹丹、刘恒、李昆录 | ||||||||||||
| 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徐振龙 | ||||||||||||
| 联系方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