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兰州-2026-06-16 00:00:00
兰州市七里河区八里镇川底岗至阿干镇段燃气管道工程
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市七里河区八里镇川底岗至阿干镇段燃气管道工程已由兰州市七里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七发改[****]**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兰州市七里河区民生城乡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申请中央、省、市、区级补助资金,剩余部分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兰州市七里河区民生城乡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钰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单位:兰州市七里河区民生城乡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兰州市七里河区八里镇川底岗至阿干镇段燃气管道工程
*、建设地点:兰州市七里河区八里镇及阿干镇
*、建设规模: 新建***********市政中压燃气无缝钢管*****米及附属设施,其中川底岗天然气配气站至八里镇水磨新苑段长度****米,八里镇水磨新苑段至阿干镇十一佳园段长度****米。
*、概算总投资:****.**万元,工程费用:****.**万元,其中*标段:****万元;**标段:****.**万元。
*、资金来源:**%申请中央、省、市、区级补助资金,剩余部分企业自筹。
*、计划工期:***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建安工程(具体以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标段划分:二个标段
*标段:*段桩号**+**~**+***;
**标段:*段桩号**+***~**+***以及*段全部;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类公用管道***级)(原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级等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申请人近三年(**** 年**月至今)承担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在本企业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技术质量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负责人与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申请人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应满足:项目负责人*人、技术质量负责人*人、安全生产负责人*人、施工员*人、质量员*人、安全员*人(其中*人必须为机械类专职安全员)、材料员*人、资料员*人;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持有效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年**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资格预审合格后不允许更换;
*、申请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年至****年度或****年至****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申请人须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审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申请人请依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在“智慧住建”(网址:
**、申请人基本信息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以公告发布之日
起至投标截止日网站截图为准);
**、申请人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无其他在建项目;
注:投标人可对任意标段进行投标,但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如同一投标人同时为多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只能授予金额较高的标段中标资格,其他标段则由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以此类推。
四、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申请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起止时间:****年**月**日至 ****年**月**日(北京时间)
*、获取方式:通过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在线免费获取资格预审文件。需要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请点击“我要投标”按钮(****://********.*******.***.**/********/***********) 进行本项目后续工作。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递交地点:申请人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兰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端口在线上传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一份、.***格式一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工具应与资格预审文件一致,上传通道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小时开启)。
*、逾期上传或者未按要求上传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采用甘肃交易通建设工程招标工具编制,请各申请人选择相应的申请文件编制工具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关于原件的说明: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申请人须将复印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证照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再单独递交原件备查,须提供《投标材料真实一致性保证承诺书》,具体格式自拟,若提供的材料存在虚假行为,将对其产生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注:中标后,招标人有权查阅中标人各项资格证明原件。
七、接受异议、投诉的方式
*、接收异议方式:“以书面形式在线提交”,接收地址为****://***.*******.**:****/*******/*********/*****(兰州市工程建设招投标电子行政监督平台)。
联系部门:兰州市七里河区民生城乡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西路*********号
联系人:史怡
联系电话:***********
*、接收投诉的方式:“以书面形式在线提交”,接收地址为****://***.*******.**:****/*******/*********/*****(兰州市工程建设招投标电子行政监督平台)
联系部门:兰州市七里河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联系人:康开良
联系电话:************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无法获取文件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州市七里河区民生城乡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西路*********号
联系人:史怡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钰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湖街道西津东路***号建工时代*号楼第**层*号
联系人:安秀英、文琴仙
电话:***********、***********
监督部门:兰州市七里河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联系人:康开良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东路***号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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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州市七里河区八里镇川底岗至阿干镇段燃气管道工程*标段 资格预审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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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盖章(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 发布日期:****年**月**日 | ||||||||
| 项目及标段 名称 |
兰州市七里河区八里镇川底岗至阿干镇段燃气管道工程*标段 | 交易编号 | *********************** | ||||||
| 招标人 | 兰州市七里河区民生城乡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甘肃钰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 ||||||
| 资格预审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资格预审地点 |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里河分中心第二开标室 | ||||||
| 资格预审结果 | |||||||||
| 标段(包号) | 申请人名称(不合格) | 审查意见(不通过原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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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接收异议方式:接收地址为****://***.*******.**:****/*******/*********/*****[兰州市工程建设招投标电子行政监督平台]),逾期不予受理。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向行政监督部门:兰州市七里河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投诉接收异议方式:“以书面形式在线提交”,接收地址为****://***.*******.**:****/*******/*********/*****(兰州市工程建设招投标电子行政监督平台),联系电话:************;投诉事项未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投诉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兰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