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公安局关于轨道公交分局购买汽车租赁业治安管理平台运行维护的计划
2026-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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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公安局关于轨道公交分局购买汽车租赁业治安管理平台运行维护的计划
云南/昆明-2026-06-16 00:00:00
索引号: *********************** 主题分类: 政府采购及购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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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公安局关于轨道公交分局购买汽车租赁业治安管理平台运行维护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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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昆明市公安局汽车租赁业治安管理平台能稳定运行,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云财综〔******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年版)〉的通知》(昆财综〔******号)文件精神,昆明市公安局轨道公交分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昆明市公安局汽车租赁业治安管理平台运行维护采购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昆明市公安局汽车租赁业治安管理平台运行维护项目(目录代码*****项“政府履职辅助性服务*信息化服务*机关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公安局轨道公交分局

三、项目概况

开展昆明市公安局汽车租赁业治安管理平台运行维护工作,对平台******数据库、监控运行、平台功能与数据、公安内网数字证书登录、培训与协作等模块进行日常运行维护,并对平台漏洞进行修复和升级。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资*.***

(二资金来源:****转移支付项目经费。

五、承接标准及要求

承接主体须为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或具备条件的个人;同时,承接主体须具有完成平台运行维护相关经营资质和能力。

六、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按照与购买主体签订的服务合同要求,认真组织项目实施,按照相关服务内容和技术要求,做好平台运行维护服务工作。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年版)的通知》(云政函〔*****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市公安局轨道公交分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的购买服务合同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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