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2026-06-16 00:00:00
| 索引号: | *********************** | 主题分类: | 政府采购及购买服务 |
| 发布机构: | 昆明市公安局 | 发布日期: | ***********#**;**:** |
| 名 称: | 昆明市公安局关于轨道公交分局购买*********年度地铁*号线、*号线一期人脸抓拍摄像机运维服务的计划 | ||
| 文号: | 关键字: | ||
昆明市公安局关于轨道公交分局购买*********年度地铁*号线、*号线一期人脸抓拍摄像机运维服务的计划
昆明轨道交通人脸识别系统于****年建设,****年*月**日通过竣工验收,质保期五年,已于****年*月**日期满。为有效解决当前轨道交通人脸识别系统运维缺位问题,保障系统持续稳定发挥安保维稳、反恐制暴核心功能,切实提升昆明轨道交通各站点安全防控水平,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云财综〔****〕**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年版)〉的通知》(昆财综〔****〕**号)文件精神,昆明市公安局轨道公交分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年度地铁*号线、*号线一期人脸抓拍摄像机运维服务采购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昆明市公安局轨道公交分局*********年度地铁*号线、*号线一期人脸抓拍摄像机运维服务采购项目(目录代码*****项“政府履职辅助性服务*信息化服务*机关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公安局轨道公交分局。
三、项目概况
对昆明轨道交通*号线、*号线一期共**个地铁站点的***路前端人脸抓拍机及**个站点前端网络设备(包含机房交换机、光纤收发器等网络设备)开展常态化运维、故障处置、安全保障及相关配合工作,核心要求为保障前端设备功能正常、图像采集正常,配合解决前端设备安全漏洞问题,确保前端设备在线率达标。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资金:**.****万元。
(二)资金来源:****转移支付项目经费。
五、承接标准及要求
承接主体须为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或具备条件的个人;同时,承接主体须具有人脸摄像机运维相关经营资质和能力。
六、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按照与购买主体签订的服务合同要求,认真组织项目实施,按照相关服务内容和技术要求,做好项目运行维护工作。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市公安局轨道公交分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的购买服务合同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