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马湖片区草桥镇苗圩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采购公告
2026-06-16
江苏/徐州 招标采购
骆马湖片区草桥镇苗圩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采购公告
江苏/徐州-2026-06-16 00:00:00





骆马湖片区草桥镇苗圩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骆马湖片区草桥镇苗圩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骆马湖片区草桥镇苗圩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


采购需求:



该项目地点位于新沂市草桥镇苗圩村,工程主要内容为:村庄绿化、美化、亮化、道路建设、乡村治理等,详见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即提供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个月内的资产负债表原件的扫描件*份;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个月内任何*月(不含开标当月)利润表月报表原件的扫描件*份。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个月内任何*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


*.供应商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


时间:********** **:** (北京时间)


地点:新沂市****第一开标室(新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获取采购文件说明: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或五个工作日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磋商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询问和质疑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接收人:陈猛 联系电话:*************


地址:新沂市新华路建委综合楼


(三)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四)终止磋商


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


(五)说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采购意向链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新沂市草桥镇人民政府(机关)


单位地址:新沂市草桥镇


联系人:张海港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丛泰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新沂市新华路建委综合楼


联系人:陈猛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猛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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