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2026-06-16 00:00:00
发布机构:佛山市华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 **:**:**
采购计划编号:*****************预算金额:*******.****采购品目:城市道路工程施工
代理机构:佛山市华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经办人:吴华斌项目负责人:王梦婷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项目丹灶镇东升和平段及建设段机耕路改路提升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中“二、须知前附表”“** 其他”增加:根据《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南财采〔****〕* 号) 的有关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交易信息”网页发布中标(成交)公告的同时一并公示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后视为作出以下承诺:*、承诺同意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将响应文件中以下信息予以公开,公开内容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业绩、检验检测报告、履约验收报告及评价、社保证明、设备发票、职称、各种证件(身份证除外)、货物的规格型号及配置参数等。以下响应文件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项目实施方案、售后服务方案。*、承诺保证上述应公示的内容的真实性,且确认不涉及任何个人隐私、商业非公开资料和其他不可公开的内容。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开标结束后,请投标人及时进入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的等候大厅关注项目进展情况,并保持联系人手机号码畅通,特别是如有要求投标人澄清时投标人需要及时响应。如因未及时响应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时,所属行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对应采购包的“*.技术标准与要求”,并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规定进行划型。
*.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无需到达现场参加开标。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城建和水务办公室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佛山市华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号天安数码城*期****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先生
电话:*************
佛山市华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