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2026年十大民生项目农村路灯建设(第二次)成交结果更正公告
2026-06-16
湖北/咸宁 变更澄清
嘉鱼县2026年十大民生项目农村路灯建设(第二次)成交结果更正公告
湖北/咸宁-2026-06-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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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鱼县****年十大民生项目农村路灯建设(第二次)成交结果更正公告
方式: 竞争性磋商
项目地区: 嘉鱼县
公示日期: **********
附件信息:

成交金额:

****元

嘉鱼县****年十大民生项目农村路灯建设(第二次)成交结果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嘉鱼县****年十大民生项目农村路灯建设(第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原“嘉鱼县****年十大民生项目农村路灯建设(第二次)成交结果公告”中成交供应商为“江苏凌亿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现更正为“江苏明都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成交金额等相关更正内容详见更正公告附件。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于****年**月**日发布了成交结果公告,成交供应商为江苏凌亿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于****年**月**日收到《质疑函》,已进行核查并进行了回复。质疑成立内容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江苏凌亿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因此江苏凌亿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不具备成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的资格。该情况已符合成交候选人不符合成交条件的法定情形。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六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二)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本项目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江苏明都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嘉鱼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址:嘉鱼县发展大道***号

联系方式:林高峰***********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湖北达恒峰招标有限公司

址:北省武汉市黄陂区武湖农场青龙分场青龙汇商业街** 号 *** 室

联系方式:蒋薇***********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薇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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