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2026-06-16 00:00:00
拍卖公告
标的:沈阳工程学院校园楼宇内场地【经营项目:充电宝】租赁权。标的坐落位置: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昌路**号沈阳工程学院校园楼宇内,用以摆放充电宝,共计**处,具体以现场展示为准。租期*年;
租金起拍价:**,***元/年;
竞买保证金:*,***元;
优先承租权:无;
拍卖方式:增价式拍卖;
保留价:无保留价;
竞买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经营项目:充电宝;经营范围包括:充电设备租赁;移动电源设备租赁等。
*、竞买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相关许可;信用证明等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出租条件重要提示:
*、承租人按照出租人指定点位、指定标准,完整安装整套共享充电站设备,规范布设线路、固定设备,确保安装合规、安全稳固、外观整洁。
*、出租人在充电站设备安装点位,免费为承租人提供**小时****标准电源供电服务(电费由承租人缴纳),保障设备正常运营,因供电线路故障、校方计划内停电、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造成断电的,出租人不承担相关责任。
*、承租人须在校园**处指定点位全部完成充电站设备安装,每台充电站配备的移动电源数量不得少于*块,全程负责设备日常运营、维护、检修、更换及售后处置工作。
*、承租人不得随意增减服务点位与充电设备,如需要调整,必须向出租人书面申请增设设备点位,经出租人审核同意后,承租人按照出租人规范标准完成设备安装增设,新增点位管理费按照成交单价乘以点位数量据实结算。
*、承租人现场安装的所有充电站设备、移动电源及配套设施,必须与投标时报备的设备参数、型号、标准完全一致,严禁私自更换低配、劣质设备。
*、承租人须配备专属对接人员,负责设备看护、日常运维、故障排查、师生投诉对接处理等全部工作。设备及线路安全检查、维护频次不少于每月*次,常态化排查安全隐患;设备、线路出现损坏、故障、断电无法使用等问题时,须在*小时内完成抢修恢复;接到师生有效投诉后,须在**小时内完成问题核实、处置、反馈工作。
*、承租人须保证所有充电站设备、移动电源质量合格、资质齐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因设备质量、线路故障、设备运维不当等承租人原因造成师生及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由承租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及法律责任;因出租人原因造成第三方损失的,由出租人依规承担对应责任。
*、承租人须严格把控设备质量及运营服务质量,建立常态化自查及投诉处理机制。若承租人设备存在持续性质量问题、频繁故障影响师生使用,或每学期经学校后勤中心核实认定的有效师生投诉累计*次及以上的,出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项目合同。合同解除后,承租人须在解除之日起*日内拆除、搬离所有设备及配套设施,清空现场、恢复场地原貌;逾期未搬离的,视为承租人自愿放弃设备物品所有权,出租人有权自行处置,产生的清理费用、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私自增设、撤销、移位设备点位,不得擅自改动供电线路、设备线路及配套设施,不得私自改造设备结构。租赁房地产所有广告位使用权归出租人所有,承租人如需在租赁房屋、场地范围内布设门头、海报、贴纸、宣传展板等各类广告,应提前向出租人提交书面申请,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无权私自设置、投放任何广告。
**、承租人严禁将本项目共享充电宝点位、设备经营权整体或局部转包、转租、托管、挂靠第三方经营,一经查实,出租人有权责令承租人限期整改、恢复自主运营,同时追究承租人违约责任;拒不整改的,出租人可单方解除合同,不予退还相关费用。
**、因承租人设备质量问题、运维疏漏、故障处置不及时、违规运营等自身原因,造成师生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校园安全隐患及不良影响的,所有赔偿责任、法律责任、善后工作由承租人全权承担,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承租人严禁将本项目共享充电宝点位、设备经营权整体或局部转包、转租、托管、挂靠第三方经营,一经查实,出租人有权责令承租人限期整改、恢复自主运营,同时追究承租人违约责任;拒不整改的,出租人可单方解除合同,不予退还相关费用。
**、承租人所提供商品及服务的定价,不得高于出租人周边高校及市场同类商品、服务价格。价格正式公示前,承租人须提前向出租人提交价格申报,经出租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完成定价并对外公示。
**、承租人须严格执行出租人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全程明码标价、公示在设备醒目位置,严禁私自调价、变相收费、隐形收费。若需调整收费标准,须提前向出租人提交书面申请,经出租人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
**、合同期内,承租人新增点位、设备升级、点位调整等所有变更事项,均须以出租人书面批复为准,无书面批复的变更行为一律视为违规经营,出租人有权追责。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租赁合同的,其已缴纳的租金余额不予退还;若出租人因此遭受其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租的费用、租金差额等),承租人应另行予以赔偿。
**、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或其他应缴费用的,除应足额补缴所欠费用外,还应按日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承包费总额的*‰ ;逾期超过**日的,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承租人已缴纳的承包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报名要求:竞买人须在****年*月*日**时前(逾期无法取得参拍资格)自行在网络平台报名并申请参拍,同时缴纳竞买保证金,待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竞拍。拍卖成交后,成交价款交至委托人指定账户。
如在一个公示期内未征集到意向承租人,则按照*个工作日一个周期延长公示,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人,报名时间依此顺延。
展示时间:****年*月**日***日
展示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昌路**号沈阳工程学院(现场查验请提前预约)
拍卖时间:****年*月*日上午*时
自由竞价:*小时,限时竞价:*分钟;
竞价阶梯:***元 ;佣金比例:成交价款的*.*%
拍卖地点: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咨询电话:************ ***********(微信同步)
查勘现场电话:李老师 ***********
技术支持电话:************
公司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号****室
拍卖规则及竞买注意事项
第一条 为了维护拍卖活动各方当事人的利益,确保拍卖活动在"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上有效进行,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拍卖规则及竞买注意事项》。
第二条 竞价人资格条件:讲求诚信、遵纪守法,无失信记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同时经营范围中须包括相关经营项目类别。
第三条 竞买人应在拍卖前认真阅读并遵守《拍卖规则及竞买注意事项》。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拍卖标的瑕疵情况,尤其是拍卖人已公示的已知瑕疵声明和尚未发现的隐形瑕疵均由竞买人自行查验,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四条 竞买人一旦出价参拍,则表明竞买人已完全了解本次拍卖标的现状及手续瑕疵(包括潜在瑕疵)和拍卖活动的全部信息,并为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第五条 竞买人须在****年*月*日**时前(逾期无法取得参拍资格)自行在网络拍卖平台办理注册参拍,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待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竞拍。
第六条 本次拍卖方式为有底价增价式拍卖,竞价幅度及拍卖标的有关情况均以网络拍卖平台公示为准。
第七条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年*月*日**时前向委托人指定账户付清全部租赁成交价款,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有关规定向拍卖人指定账户(户名:辽宁辉煌拍卖有限公司; 帐号:********************* ;开户行:交通银行辽宁省分行营业部;)缴纳成交价款*.*%的佣金。拍卖未成交的,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拍卖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原路径返还竞买保证金。
第八条 买受人按约定交付全部租赁成交价款和佣金后,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路径返还竞买保证金,由委托人与买受人办理拍卖标的的交接手续。如买受人未按上述约定交付全部成交价款和佣金,视为违约,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九条 竞买人必须遵守拍卖条款内容及相关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叫价竞价,不得阻碍拍卖活动的正常进行,更不能有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条 特别说明:
*、未经实地查看拍卖标的和未详细了解拍卖标的相关情况的竞买人,请不要参与竞买,拍卖人和委托人对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租赁房地产存在的瑕疵情况,要求竞买人自行查验和确认,一经成交,不能撤回。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以任何理由违约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本公司将依法对标的物再行处置,违约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本次竞价活动系依照法定程序完成公告期及展示期后组织实施。辽宁辉煌拍卖有限公司已就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对本次处置租赁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图片、文字等内容,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以拍卖租赁标的的实际(含手续)现状为准。所以请竞买人在竞价前务必仔细审查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经提交竞买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竞买申请人应对注册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因竞买人使用的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网络入侵及其软硬件出现故障、停电、计算机时间与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不一致而导致未按时参与竞价或者遗忘、泄露相关密码、未及时关注产权交易机构发布的竞买活动相关信息和通知等原因,不能正常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申请、报价、竞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买受人须按照学校要求开展经营项目,若经营项目不符合要求,委托人有权终止租赁合同,并重新招租(招租项目最终解释权归委托人所有)。竞买人须自行了解并确认房地产租赁现状,一旦竞买成功,不能撤回,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和赔偿责任(包括给委托人和拍卖人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本次拍卖房地产租赁权现有手续都是由委托人提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要和委托人共同签署《租赁合同》及《技术协议》,必须按照《租赁合同》及《技术协议》约定的相关条款执行。
*、买受人须自行承担租赁期间水、电等费用。在租期内,买受人对所承租房地产(包括外墙、悬挂物、搁置物破损、脱落等)及所属设备、设施承担管理义务,并承担维修费用。房地产给排水、供暖、供电、消防层面及其他设备设施影响经营或造成买受人或第三方损失均由买受人负责,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法律责任及费用。
*、租金支付、起租日期等相关约定以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租赁公告面积如有与实际面积存在误差之处,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面积不符的赔偿责任和费用,同时不影响本次拍卖成交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有关规定,本次拍卖的标的委托人有权在拍卖会前撤拍或暂缓拍卖。本场拍卖会《拍卖规则及竞买注意事项》中条款如有变更,以拍卖平台公布为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拍卖规则及竞买注意事项》中未尽事宜,请向辽宁辉煌拍卖有限公司咨询。咨询电话:************ ***********
本竞买人已经认真阅读并理解《拍卖公告》、《拍卖规则及竞买注意事项》等资料中所有条款,对上述公示内容中的所有规定完全认可,并承诺自愿遵守相关规定,同意在标的成交后,按其条款约定履行。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拍卖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竞买人确认已知悉拍卖标的存在的一切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权属瑕疵、租赁限制),并自愿承担因自身未充分尽职调查导致的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