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6-06-16 00:00:00
*********年省高院培训服务定点场所
增补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年省高院培训服务定点场所增补项目
项目编号:***********
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日期:****年*月**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
合肥乐富强嘉悦酒店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中庙街道
联系人:何珊珊
创远酒店管理(安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号*座****室
联系人:王蕾
合肥紫蓬山广源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紫蓬山管委会紫蓬山旅游开发区紫蓬湾运动园运动会馆***号
联系人:孙天佑
合肥韵晨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寿春路***号
联系人:张成立
采购人: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徐波
电话:*************
采购代理名称:鼎信数智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经开区翡翠路港澳广场*座*****层
项目负责人:许工
联系电话:******************、***********
公示期: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鼎信数智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联系人:许工,联系电话:***********.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鼎信数智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