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克拉玛依-2026-06-16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年预算项目不间断电源(***)铅酸蓄电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 克拉玛依市百姓电器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克拉玛依市林园路六号 | 投标总价:******(元) | **.* |
*.废标结果: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 * | 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年预算项目不间断电源(***)铅酸蓄电池项目 | 不间断电源(***)铅酸蓄电池 | 捷益达 | ******* | ***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淑芳,刘罗瑞,高延春,官洪俊(第*标项采购人代表),张明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招标代理费为中标金额的*.*%,中标供应商凭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凭证领取中标通知书。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个工作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
地 址:克拉玛依市安定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克拉玛依市恒隆广场*座*****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晨、杨童艳、杨佳琦
电 话:***********
附件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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