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2026年岛津品牌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26-06-16
浙江/杭州 招标采购
关于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2026年岛津品牌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浙江/杭州-2026-06-16 00: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项目名称: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年岛津品牌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年岛津品牌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岛津品牌设备维保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具有一批岛津品牌设备,属于高端分析仪器,其核心部件涉及岛津公司的专有技术,部分技术受专利保护。设备的调校、维修及配件更换均需依赖原厂专有技术和授权工具,非原厂服务商无法获得设备底层软件权限、核心校准参数及专用的诊断与调校工具。
岛津品牌设备的维保工作包括定期专业维护、故障排查、性能优化、原厂正品配件更换以及软件升级等,目前仅有制造商岛津公司授权的售后服务公司——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能够提供上述全套完整服务。其他维保单位因知识产权限制及配件供应渠道缺失,不具备承担该类设备整体维保工作的能力。该服务具有独占性,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采购原厂年度维保服务,可确保设备故障时获得经原厂认证的专业工程师第一时间上门维修调整,确保备品备件的快速供应,以推进实验及项目正常运行。非原厂服务因缺乏原厂认证的维修流程、专用校准工具及正品配件,无法保证设备恢复至出厂性能指标,可能导致检测数据在灵敏度、精密度等方面不符合国家相关检测标准的技术要求。为保证原有采购项目(岛津液相设备)的一致性、功能配套和检测数据的可靠性,必须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维保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杭州海关技术中心政府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采购年度维保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西一路***号汤臣园区**楼*层*部位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传 真:/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建设三路***号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马瑞敏

监管部门电话:*************

传 真:*************

地 址:杭州市环城西路**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