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上饶-2026-06-16 00:00:00
- 索 引 号:*********/**********
- 发文机关:铅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件编号:铅发改社字〔****〕**号
- 体 裁: 批复
- 组配分类: 重大建设项目信息
- 发文日期:**********
铅山县第五中学:
报来《关于要求对铅山县第五中学运动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给予批复的报告》及有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学校基础设施,提升教育教学保障能力,优化育人环境,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号),同意建设铅山县第五中学附属工程项目,项目代码 ************************ 。
项目单位为铅山县第五中学。
二、项目建设地址为铅山县第五中学校园内。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总改造面积:约 *****平方米。其中包含排水沟、人造假草坪、塑胶面层等进行改造。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个月。
五、本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万元,基本预备费**.**万元,资金来源为****年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中央补助资金和****年教育附加资金。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批复项目已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中共铅山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出具的《铅山县****年教育领域重点工作推进会会议纪要》、铅山县教育体育局出具的《关于印发铅山县教体系统****年项目计划表的通知》、铅山县财政局出具的《资金证明》和铅山县教育体育局出具《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情况说明》。
七、项目招投标方案根据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号令)的要求及《江西省基层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八、请你单位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号)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你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一、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二、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铅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铅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年*月**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