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公园绿地恢复维修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清单变更
更正日期:****年**月**日**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应按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保证与递交的电子备份文件一致,否则后果自负。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锁。 (*)供应商须及时办理**数字证书(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 “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等相关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及《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 号)。 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数字证书问题请咨询相应**数字证书办理机构。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现场递交(备份响应文件)同时执行,并保持内容、格式一致。 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报价无法解密、未按上述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等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磋商环节:本项目磋商环节采用现场对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进行磋商,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须到开标现场进行磋商,如因供应商未到现场及其他问题导致的磋商失败而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特殊情况除外。 注:供应商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沈北新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号**座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高瓴工程咨询(辽宁)有限公司
地址:上深沟村******号沈阳国际软件园***楼***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汇聪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