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县财政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2025-12-31
山西/阳泉 质疑投诉
平定县财政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山西/阳泉-2025-12-31 00:00:00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山西恒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山西恒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阳泉市城区南山路街道南庄路众康北区*号楼***号底商

二、基本情况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公安厅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山西省****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晋财购〔****〕**号)文件要求对当事人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代理的”平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义平路三岔口信号灯及其附属设施安装工程(项目编号:******************)“中存在设置与采购项目实施不必要或无关的评审标准的问题。

三、处罚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对山西恒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给予警告。

四、处日期:****年**月**日

五、执法机关信息

执法机关:平定县财政局

贾紫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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