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屯留区财政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2026-01-19
山西/长治 质疑投诉
长治市屯留区财政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山西/长治-2026-01-19 00:00:00
山西/长治-2026-01-19 00:00:00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长治市屯留区李高乡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无
二、项目名称:无
三、采购日期:****年**月**日
四、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长治市屯留区李高乡人民政府
*、地址:长治市屯留区李高乡东李高村
五、基本情况
根据《长治市屯留区审计局关于长治市屯留区李高乡未实行集中采购问题的审计事项移送处理书》(长屯审计移【****】*号),审计发现的问题,该单位(*)****年*月**日至**月**日,支车辆维修费*****元、网络服务费*****元、车辆燃油费*****.*元,未实行集中采购;(*)****年*月*日支生活垃圾清运服务费******元,未实行政府采购。
六、处罚依据及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该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作出如下处理决定:*.对****年*月*日支生活垃圾清运服务费******元,未实行政府采购,作出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该单位****年*月**日至**月**日,支车辆维修费*****元、网络服务费*****元、车辆燃油费*****.*元*****;未实行集中采购*****;的行为不再给予处罚。*.建议该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并于通报。
七、处罚日期:****年**月**日
八、执法机关信息
*、执法机关:长治市屯留区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