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顺县财政局关于平顺县2025年省级财政环京津冀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工程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2026-01-20
山西/长治 质疑投诉
平顺县财政局关于平顺县2025年省级财政环京津冀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工程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山西/长治-2026-01-20 00:00:00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山西增日程建筑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平顺县****年省级财政环京津冀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工程第八标段

三、采购日期:****年**月**日

四、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山西增日程建筑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长治市平顺县青羊镇小东峪村

五、基本情况

在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活动中,我局对平顺县****年省级财政环京津冀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工程第八标段进行了核查,发现中标公司在本次政府采购中存在以虚假承诺谋取中标的问题。

六、处罚依据及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项规定,我局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处以该项目采购金额******元千分之五即****元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七、处日期:****年**月**日

八、执法机关信息

*、执法机关:长治市平顺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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