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财政局关于汾阳市博物馆等级文物藏品数字化(含网上展馆)项目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2026-05-15
山西/吕梁 质疑投诉
汾阳市财政局关于汾阳市博物馆等级文物藏品数字化(含网上展馆)项目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山西/吕梁-2026-05-15 00:00:00
山西/吕梁-2026-05-15 00:00:00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汾阳市博物馆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汾阳市博物馆等级文物藏品数字化(含网上展馆)项目
三、采购日期:****年**月**日
四、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汾阳市博物馆
*、地址:汾阳市杏花村镇经济技术开发区冯郝沟村东
五、基本情况
我局在****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检查工作中发现,汾阳市博物馆在“汾阳市博物馆等级文物藏品数字化(含网上展馆)项目(项目编号:******************)”中,采购文件规定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在“汾阳市博物馆等级文物藏品数字化(含网上展馆)项目(项目编号:******************)”中,采购文件评审因素未细化量化,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的规定。
六、处罚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七)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我局对汾阳市博物馆的违法行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给予警告。
七、处罚日期:****年**月**日
八、执法机关信息
*、执法机关:汾阳市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