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吕梁-2026-04-03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交城县****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市汉成印刷包装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上李朗洲腾工业区一栋三楼
被投诉人*:交城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交城县迎宾路*号
被投诉人*:山西正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龙凤北大街金鼎大厦 **** 室
深圳市汉成印刷包装有限公司针对交城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交城县****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项目编号****************** )”向我局提起投诉。投诉事项*:本项目所采购的产品“牛奶(学生专用奶)、面包、饼干”,属于预包装食品,但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为:“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没有允许投标供应商提供《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单位备案凭证》作为资格条件。投诉事项*:本项目是普通的货物类采购,不是首购订购、设计等采购项目 等能力对履约有直接影响的采购项目,却将“合同案例”作为评分项。投诉事项*:本项目是普通的货物采购,采购需求是能够完全确定的客观指标,并不是需要供应商提供解决方案或者组织方案的项目,也不是首购订购、设计等采购项目等能力对履约有直接影响的采购项目,却将“供货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全过程应急保障方案、团队人员配置情况”作为了评分项。投诉事项*:在采购文件中,将“供货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 全过程应急保障方案、团队人员配置情况”列入评分项,评审标准却以“存在内容缺陷(与采购特点不相适应、与提供的服务无关)”等需要主观判断的词汇和分值,没有细化与量化,且不属于采购需求中的指标,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无关。投诉事项*: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未明确设定付款条件的进度和方式,属于采购需求不完整,属于招标文件实质上并未明确付款方式、进度和时间。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深圳市汉成印刷包装有限公司提出的本次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投诉事项*已在招标文件中做出澄清修改,投诉事项也不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做出驳回深圳市汉成印刷包装有限公司投诉的处理决定。
七、其他补充事宜
交城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