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荣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4-07
山西/运城 质疑投诉
万荣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山西/运城-2026-04-07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万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年春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市汉成印刷包装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上李朗洲腾工业园*栋*楼***

被投诉人*万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址:万荣县五一西街**号

被投诉人*山西盛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湖区河东东街学院南苑

相关供应商:

地址:

当事人:

地址: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我局提起投诉。投诉事项*:本项目是普通的货物类采购,不是首购订购、设计等采购项目能力对履约有直接影响的采购项目,将“同类项目案例”作为评分项,违反了《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损害我公司的合法权益。投诉事项*:本项目是普通的货物采购,采购需求是能够完全确定的客观指标,并不是需要供应商提供解决方案或者组织方案的项目,也不是首购订购、设计等采购项目等能力对履约有直接影响的采购项目,将“项目实施方案、组织机构设置、服务方案、应急预案”作为评分项,违反了《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损害我公司的合法权益。投诉事项*:在采购文件中,将“项目实施方案、组织机构设置、服务方案、应急预案”列入评分项,评审标准却以“有缺陷(明显的语句丢失、段落丢失、上下文丢失等问题,内容不完整,使得难以理解,分析内容描述不完整;凭空捏造、与本项目无关等)”等需要主观判断的词汇和分值,没有细化与量化,且不属于采购需求中的指标,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无关,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损害我公司的合法权益。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认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万荣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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