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6-06-15 00:00:00
百大周谷堆合肥鲜活农产品保供中心工程跟踪审计项目招标文件补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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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我单位仔细研究了贵单位发布的招标文件,现对招标文件有如下疑问之处:一、业绩疑问 投标人业绩:自****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跟踪审计(或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且单个合同工程总造价不低于*****万元。(业绩金额以定案报告或定案表的审定金额或业主造价证明为准)
项目负责人业绩:自****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跟踪审计(或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业绩,且单个合同工程总造价不低于*****万元。(业绩金额以定案报告或定案表的审定金额或业主造价证明为准)
请问:因跟踪审计(或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周期较长,公司提供正在履约业绩但工程已完成部分已超过*****万元,并提供业主盖章的证明材料是否认可?
答:不予认可,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投标人奖项、荣誉疑问 自****年*月*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优秀(或先进)造价咨询类(或审计类)企业称号或荣誉,设区的市级及以上的,每提供一个得*分。
(*)请问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获得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是否满足要求?
答:予以认可,投标文件中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请问提供市审计局颁发的“市审计局关于年度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协审单位履约考核结果的通知”考核为成绩突出单位档次的文件是否满足要求?
答:予以认可,投标文件中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我单位研读百大周谷堆合肥鲜活农产品保供中心工程跟踪审计项目招标文件,现咨询: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投标人详细评审业绩、项目负责人详细评审业绩是否可重复共用?同一业绩能否同时用于资格准入、企业加分及项目负责人加分?
答:可以重复共用;同一业绩能同时用于资格准入、企业加分及项目负责人加分。(注:投标文件中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本项目报价为费率报价,请问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有一个固定格式的投标总报价该如何填写?要求必须填写数字。
答:固定格式的投标总报价为唱标信息内容,唱标信息内容与投标函中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中内容为准。
*、项目招标文件业绩要求*自****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跟踪审计(或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且单个合同工程总造价不低于 ***** 万元。(业绩金额以定案报告或定案表的审定金额或业主造价证明为准)。
问一:我单位现有业绩***项目委托合同乙方由*和*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签订,项目整体审定定案金额约*****余万元;合同中联合体协议明确分工:*全权负责本项目工程跟踪审计造价服务工作;联合体合作方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内容为“复核在建工程项目工程款支付情况(含复核未完工程进度款支付情况),复核有关管理人员的工资及相关费用支付情况,确保建设资金全部使用于该项目”。*不参与任何工程造价相关业务工作,项目工程造价成果、定案结论均由*负责。
该项目最终定案金额*****余万元,请问该项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万元投标业绩要求?
答:予以认可,投标文件中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问二:我单位现有业绩***项目委托合同乙方由*和另一家造价咨询公司联合签约承揽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最终审定总金额 ***** 余万元。
此项目规模大,专业多,项目由联合体双方共同实施造价跟踪服务,本项目能否按最终审定造价的一半作为*的项目投标业绩。
答:可以,投标文件中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请问: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文件评分细则:投标人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是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是否可以重复计分?
答:可以重复计分,投标文件中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周谷堆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合裕路南侧
联系人:颛孙工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杨成志
联系方式:*************、********
公告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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