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2026-06-16 00:00:00
| 采购计划编号: | *******(**)****** | 项目名称: | 银川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更新项目(眼震电图系统采购) |
|---|---|---|---|
| 分包名称: | 眼震电图系统 | 分包类型: | 货物类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 | *******.** |
| 报价方式: | 总价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
否 |
|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 | 否 |
| 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 (三)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 不适宜面向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 |
| 报价扣除优惠: | ** | ||
| 是否远程异地评审: | 否 |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 序号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
| * |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
| *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和(宁财(采)发〔****〕***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号)(*)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号)的规定,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根据(财库〔****〕*号)《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通知》中要求的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
| * | 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须提供资格承诺函(包含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属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直接参加投标的,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②投标人属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参加投标的,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 |
三、商务要求
四、技术要求
| 标的清单(货物类) | ||||||||||||
|---|---|---|---|---|---|---|---|---|---|---|---|---|
| 序号 | 品目名称及编码 | 标的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是否进口 | 标的详细参数 |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
备注 | ||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强制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强制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 |
|||||||||
| * |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 眼震电图系统 | 套 | * | *******.** | 否 | 标的**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标的详细参数内容详见附件 | 否 | 否 | 否 | 否 | |
采购需求附件:
| 采购需求附件 | |||||||
|---|---|---|---|---|---|---|---|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验收方案附件):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评审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 货物类细则类别 | |||
|---|---|---|---|
| 序号 | 评审项目 | 权重分 | 评分标准 |
| * | 投标报价 | **.** | 所有算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除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又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被拒绝外。 实际得分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为有效报价的最低价。 注: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 价问题的通知》(财库〔****〕* 号),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 *、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 **%的,即投标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 *、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的,即投标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的,即投标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属于前述第*项至第*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分钟。其中,属于第*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评标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 * | 技术响应情况 | **.** | 招标文件中带“★”条款为重要技术指标、参数要求,其它为一般技术指标、参数要求。基础分为**分,以此为基础: 投标人重要技术指标、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减*分;投标人一般技术指标、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减*分,减完为止。 备注:*.供应商须在技术要求响应表中逐项列明响应情况,并提供所投产品相关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和生产制造商公章予以佐证(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白皮书、技术说明书、产品介绍彩页、功能截图、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测评报告或采购需求中指定的证明材料等),技术要求响应表中标注对应证明文件所在页码,并在证明文件中标记相应参数。未按要求提供或所提供内容无法佐证或所提供内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视为低于(负偏离)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要求,予以相应扣分。 *、证明文件禁止复制粘贴招标文件中对应技术指标要求,否则视为未按要求提供。 |
| * | 供货配送方案 | *.** | 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提供完整的供货配送方案: *、方案中供货流程协调合理,备货、运输、交货的进度安排紧凑,产品配送过程中的保护措施完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方式可行、到货后的安装调试高效的得*分; *、方案中的供货流程符合实际,进度安排合理,产品的运输、配送、保护措施、安装、调试、应急处理方式等内容能保证项目实施的得*分; *、方案中的供货流程简略,进度安排合理,产品的运输、配送、保护措施、安装、调试、应急处理方式等内容有所欠缺的得*分; *、方案中供货流程粗略、进度安排缓慢,运输配送无保护措施的得*分; *、未提供不得分。 |
| * | 质量保证措施 | *.** | 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实际特点制定相关质量保证措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在进度响应采购要求的情况下,如何保障供货质量的方案措施;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难点、风险作出预测,并提出质量保证措施,质量承诺等内容。 *、针对以上内容,供货质量保障措施全面,难点、风险预测准确,质量保证措施完善、承诺内容阐述详尽、全面具体、可行性强,完全符合项目实施的得*分; *、供货质量保障措施较全面,难点、风险预测基本准确,质量保证措施基本完善、承诺内容阐述完整、符合项目实施的得*分; *、供货质量保障措施简单,有简单的难点、风险预测内容,质量保证措施内容简单,承诺内容阐述简单、通用的得*分; *、供货质量保障措施不全面,质量保证措施不完善、承诺不完整的得*分; *、未提供不得分 |
| * | 售后服务 | *.** | 结合项目实际特点制定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质保承诺、售后服务承诺、售后服务内容、售后服务响应及时程度,维修时限、培训方案、现场服务到位时间等内容)。 *、方案内容详尽完善、措施可行性强,人员安排科学合理,售后服务体系完善,解决问题方案全面,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及时,培训内容详实计划安排合理,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分; *、方案内容完整,应急措施有可行性、人员安排合理,具有详细的售后服务体系、解决问题方案、售后服务响应时间等内容,培训内容完整,满足采购需求的得*分; *、有售后服务承诺,售后服务体系、售后服务内容,问题解决方案基本完整,但阐述条理不够清晰,分析不够透彻,培训内容简略的得*分; *、方案内容及相关承诺、措施未有针对性的得*分; *、未提供不得分。 |
| 合计: | ***.** |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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