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027年度中期票据(MTN)及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承销服务战略合作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
2026-06-15
江苏/常州 招标采购
2026-2027年度中期票据(MTN)及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承销服务战略合作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
江苏/常州-2026-06-15 00:00:00

*********年度中期票据(***)及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服务战略合作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

发布时间 ********** **:**:**

*********年度中期票据(***)及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服务战略合作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年度中期票据(***)及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服务战略合作

采购人(章):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发放时间: **** *


竞争性磋商前附表


采购人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年度中期票据(***)及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服务战略合作

采购背景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新北区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现根据公司需求进行*********年度中期票据(***)及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服务战略合作竞争性磋商。

采购内容

包括中期票据(***)及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主承销服务及发行中期票据(***)及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过程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中期票据(***)及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方案编制、报批、后续的发行承销、备案工作、信息披露及债券本息的代理兑付等相关事宜。

战略合作期限

战略框架协议签订后至****年*月

磋商编号

***********

响应有效期

响应截止期后**

申报总规模及限价

*、两单债券申报总规模不超过**亿元人民币。

*、预估申报总规模为预计数,不能作为磋商供应商在履行战略框架协议义务中应予承接的准确发行规模。采购人对发行规模不予承诺,磋商供应商的年承销费率不随承接发行规模的增减而调整,磋商供应商应充分评估承接发行规模的差异。

*清单详见第四章,磋商供应商填报年承销费率,年承销费率不得高于*.**‰且不能选择性报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备注:磋商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报价税率落地,若项目落地时因实际开票税率与报价税率不一致,磋商供应商须在原成交价基础上折让因税率不同导致采购人增加的成本

评选原则

*、最终成交战略供应商家数:采购人根据磋商情况取***名成交供应商(并列情况可超过)。

*、评审小组对有效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审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评审小组按评审细则(详见附件评审细则)先进行技术评审(项目负责人及团队答辩)。

第二阶段:竞争性磋商

(*)有效报价:技术评审排名前十的报价为有效报价。

(*)基准价原则:基准价为去除一个最高价以及一个最低价后其余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磋商原则:按有效报价与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由小到大取前八名(其中排名并列的全部参与)进入磋商范围,按照报价由低到高顺序逐一磋商,并按照进入磋商范围的最低报价与基准价孰低值为磋商价进行磋商,满足要求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若成交候选人数量不足*家,采购人将重新组织采购工作。

*、落地实施方式:

(*)成交候选人经资料原件核查、履约能力评估且成交结果公告无异议后,采购人按照要求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战略框架协议。

(*)待具体项目实施时,由采购人根据服务质量等综合因素在成交供应商中选择一名或多名供应商签订承销协议,并按照协议约定结算

(*)若在战略合作期内,发现战略供应商不满足项目需求,采购人有权增补或重新组织采购工作。

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本项目可以由其分支机构名义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资质要求:具有金融许可证。

*本项目禁止挂靠、转包,若发现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实际控制人或代表单位行使民事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取消其磋商资格且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其报价不得纳入基准价计算范畴。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若发现不同战略合作单位实际负责人受同一实控人控制,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战略框架协议。

*、****年*月*日至今与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旗下所控股子公司无诉讼关系。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采购活动中同时磋商。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经营异常、行政处罚(如:(*)在承销及持续督导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尽职调查不到位的;(*)未审慎核查发行募集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出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招揽承销业务(如低价承销、返费等),破坏市场秩序的(*)在债券发行过程中程序违规,扰乱发行秩序的;(*)在持续督导期间未能有效监督发行人规范运作,或受托管理期间未能有效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的;(*)内部控制与合规管理机制不健全,导致业务开展过程中出现重大合规风险的;(*)围标串标,或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参与磋商。

备注:我司将会不定期检查,包括但不限于考察、第三方咨询等方式。

报名时间、方式

*、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牡丹阳光交易平台(*****://**.******.***/********/*****?********=*)网站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报名、下载文件,并按要求编制竞争性响应文件。下载时间为***** ** **:****** * ***:** (北京时间)。

*、报名供应商应首先注册成为黑牡丹阳光交易平台(*****://**.******.***/********/*****?********=*)网站会员,详见注册指南。

*、黑牡丹阳光交易平台注册、报名等具体操作事宜,请报名供应商详细咨询:************。

服务期限

自承销协议签订之日起至产品存续期结束。

质量要求

满足服务要求

资料费

/

磋商保证金

*

磋商保证金的退还

/

响应文件份数

至少壹份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常州市新北区高铁新城创智大厦****会议室

响应截止时间

***** ** ***

竞争性磋商时间

***** ** ***

竞争性磋商地点

常州市新北区高铁新城创智大厦****会议室

联系人

胡工

联系电话

***********

投诉电话

*************











第一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

一、说

(一)工程概况

*、采购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前附表。

*、工程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

*、本服务采用第三方平台(*交易、集团官网)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竞争性磋商费用

无论竞争性磋商结果如何(包括采购人决定取消采购的),磋商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以及参加竞争性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第(四)条及第(五)条发出的修改澄清通知。

*磋商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果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能实质性地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磋商供应商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在**** * ** **:** 点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向采购人提出,磋商供应商无法向采购人提交书面提问盖章件,请于澄清截止时间前将加盖公章的提问扫描件发送至黑牡丹发展邮箱:*********@**********.***并同步电话通知到采购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磋商供应商不在澄清期限内提出,采购人有权不予答复。

*、所有问题的解答,将在*交易平台、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上公示。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在竞争性磋商日期 * 天前,采购人都可能会以书面通知的方式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通知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磋商供应商起同等约束作用。

*、为使磋商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把修改通知内容考虑进去,采购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通知中写明。

*、当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为准。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六)响应文件的组成

*、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资格审查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②金融许可证

(*)响应函(格式详见附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详见附件)

(*)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法律声明(格式详见附件)

(*)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技术评审资料

(七)报价

*、报价说明和要求:

(*)两单债券申报总规模不超过**亿元人民币。

(*)预估申报总规模为预计数,不能作为磋商供应商在履行战略框架协议义务中应予承接的准确发行规模。采购人对发行规模不予承诺,磋商供应商的年承销费率不随承接发行规模的增减而调整,磋商供应商应充分评估承接发行规模的差异。

备注:磋商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报价税率落地,若项目落地时因实际开票税率与报价税率不一致,磋商供应商须在原成交价基础上折让因税率不同导致采购人增加的成本。

(*)服务费用应是竞争性磋商文件所确定的竞争性磋商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以及磋商供应商所掌握的市场情况及本项目实际情况的价格体现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作所需要的低值易耗品、通讯、交通、办公设备、巡检器材、各种税费、人员工资及补贴、保险、劳保、管理、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协议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为完成该项服务项目所涉及的相关费用等所有费用。

(*)承销费包括支付给主承销方的所有承销费用,分为主承销费和销售佣金,销售佣金的分配方式和比例由主承销方与其他承销团成员另行约定。

(*)债券承销费计算公式为:承销费=实际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年化承销费率(若实际发行时债券期限为含权形式,则先行扣收行权前期限对应的承销费,后续根据实际行权情况再另行签署补充协议,以收取相应的承销费)。

*、限价:清单详见第四章,磋商供应商填报年承销费率,年承销费率不得高于*.**‰且不能选择性报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八)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磋商供应商必须编制至少一份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要求装订成册。

*、响应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由磋商供应商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印鉴或签字。

*、响应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采购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磋商供应商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响应文件签署人印鉴或签字。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九)响应文件的密封

*、磋商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密封并加盖公章。

(十)响应截止期

*、磋商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

*、采购人可以按本文件第(五)条规定,以修改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人与磋商供应商以前的响应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响应截止期。

*、超过响应截止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有权拒收。

(十一)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磋商供应商可以在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的通知。在响应截止期以后,不得更改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应按本文件第(九)条至第(十)规定的要求编制、密封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响应截止以后,在响应有效期内,磋商供应商不得撤回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五、竞争性磋商及磋商程序

(十二)磋商程序

*、磋商由采购人主持,邀请所有磋商供应商参加。

*、在磋商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

(*)未在磋商时间前缴纳磋商保证金的。

*、评选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资格审查:依据前附表中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以及第(六)条响应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进行审查,以确定磋商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要求,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响应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响应文件中的响应函未加盖磋商供应商的公章;

(*)响应文件中的响应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

(*)响应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磋商供应商名称或组织机构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

(*)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或者明显低于限价且可能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将要求该磋商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磋商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的;

(*)年承销费率高于*.**‰或选择性报价的;

(*)同一磋商供应商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报价,但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报价的除外;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经澄清后响应文件仍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采购人不能接受的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

(**)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响应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选小组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以他人的名义报价,串通报价,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报价的;

(**)经澄清后仍未提供****年*月*日(含)以来,与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旗下所控股子公司无诉讼关系法律声明的;

(**)不同磋商供应商联系人或联系方式(如电话、邮箱等)一致的;磋商供应商报名**地址相同的;

评选小组根据规定否决不合格响应文件或者界定为无效响应文件后,有效响应文件只有两家的,竞争性磋商可以继续进行;有效响应文件只有一家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重新组织采购工作。

*、响应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选小组可以书面方式要求磋商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达不一致(如战略合作期限、质量等)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对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但在个别内容存在遗漏或者提供的技术信息、数据等方面有细微偏差的响应文件,书面要求磋商供应商提供书面澄清材料。

(*)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体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评选原则(详见前附表)

*、成交结果及公告

(*)采购人如需考察核实第一成交候选人资格(履约能力等)的,若经考察综合评估,第一成交候选人可能存在履约风险等情形的,采购人可要求第一成交候选人增加履约保证金等增信措施,采购人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工作;若第一成交候选人拒绝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可以取消其第一成交候选人资格,并按照评选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与其他成交候选人磋商,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与采购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采购人明显不利的,采购人可以重新组织采购工作

(*)资格核查通过的成交候选人,采购人将在*交易平台、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上公告成交结果。

*、成交通知书

(*)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成为战略框架协议的组成部分。

(*)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包括但不限于第一成交供应商与其他磋商供应商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其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选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与其他成交候选人磋商,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与采购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采购人明显不利的,采购人可以重新组织采购工作。

*、合同签订

(*)战略框架协议的签订: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在**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战略框架协议。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战略框架协议的,取消其成交资格,给采购人或相关第三方造成的,应当对采购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承销协议的签订:具体项目实施前,由采购人根据服务质量等综合因素在成交供应商中选择一名或多名供应商签订承销协议,并按照协议约定结算。若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承销协议,则采购人有权解除战略框架协议。


第二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服务要求

*、成交供应商接受采购人委托,保障采购人顺利发行中期票据(***)及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设定融资方案,组织项目工作团队,制作申报材料,以国家有关债券发行审批机构要求达到的标准为提供服务的基本标准,并组建承销团进行市场询价且余额包销。

*、发行要求:

(*)发行利率要求:供应商按其利率评价标准确定。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承销服务方案(包括详细的承销流程方案、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的承销期限、办理审批时限以及资产整合方案、发行方案、资金募集时间,格式自拟)。

(*)债券期限:按照采购人审核确定。

*、其他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对项目内部审批进度作出明确计划安排及方案,如从领取成交通知书到上报协会的计划安排等。该指标作为成交供应商后续在常州市场国有企业债券发行中的后评价指标。如成交供应商成交后因为自身原因无法按采购人实际需求发行本次债券的,列入采购人黑名单,并报常州市国资委。

二、合同主要条款概述

*、实施方式:

(*)待具体项目实施时,由采购人根据服务质量等综合因素在成交供应商中选择一名或多名供应商签订承销协议,并按照协议约定结算

(*)若在战略合作期内,发现战略合作单位不满足项目需求,采购人有权增补或重新组织采购工作。

*结算方式:根据发行期限,每年度结算一次。

*、付款方式:

(*)由簿记管理人在缴款日从募集资金中扣收首年承销费(含销售佣金),剩余承销费按年平均由发行方在当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的缴款日在当年的对应日(到期还本付息日除外)后**个工作日内支付。

(*)以上各阶段付款,成交供应商同意采购人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各类结算方式进行结算,采用银行承兑汇票形式支付的,采购人无需承担贴息费用。对账周期内已完成发行规模经双方确认无误后,即提供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审定后即按审定价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若成交供应商延迟或拒绝提供发票,采购人有权延迟或拒绝付款,采购人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如因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发票不符合税务相关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虚假发票、错误发票、被列为失控发票、开票后自行作废或开票后不申报纳税等情形),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影响进项税额抵扣、影响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被税务机关处罚等),应按采购人要求一周内重新开具合规发票并双倍赔偿采购人损失。同时,采购人有权将收到的发票、联系人、联系方式等送交税务机关处理。

*、战略合作期限:战略框架协议签订后至****年*月

*、服务期限:自承销协议签订之日起至产品存续期结束。


第三章 战略框架协议(请报名下载后查看)


第四章 服务清单及基准限价请报名下载后查看)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请报名下载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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