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中医院南院区配套设备设施项目建筑工程施工澄清(更正)公告(交易公告)
2026-06-15
广东/茂名 变更澄清
高州市中医院南院区配套设备设施项目建筑工程施工澄清(更正)公告(交易公告)
广东/茂名-2026-06-15 00:00:00


各潜在投标人

项目名称:高州市中医院南院区配套设备设施项目建筑工程施工)(交易编号:****************)****年**月**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现就招标文件进行以下澄清(更正),请各潜在投标人注意。

一、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澄清(更正)情况

序号

招标文件位置

内容

原文

现更正为

*

招标文件*****页;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付款周期

*)工程进度款以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核定的实际完成工程量作为付款依据:累计完成工程量达总工程量**%时,进度款拨付至合同价款的**%;累计完成工程量达总工程量***%时,进度款拨付至合同价款的**%,此后暂停拨付进度款;项目投审结算文件审定生效后,合同价款支付至经审定的结算总价的**%;剩余*% 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合法形式担保,待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无息一次性付清。

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不含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及暂列金额)。当期工程量金额达到**万(或以上),按监理工程师及发包方审定的实际完成工程量的**%支付进度款,当累计付款至合同价款的**%时,停止支付进度款;在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结算审定后,支付工程款至审定工程结算造价的***%。承包人提供结算价*%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合法形式担保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合法形式担保失效。

*

招标文件**页;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不设限。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工期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

二、变更开标地点、延期原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序号

招标文件位置

内容

原文

更正后

*

招标公告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年**** ****

(开标时间截止前。具体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本项目的招标信息为准。)

****年****日 **时**分

(开标时间截止前。具体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本项目的招标信息为准。)

*

招标公告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年** **

** **

****年****日

**时 **分

*

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

****年****

****

(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年****日

**时**分

(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原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澄清公告发布的内容不一致之处的,以本澄清公告内容为准。本澄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各投标单位仔细阅读本澄清更正公告编制投标文件

招标人:高州市中医院*****;*****;招标代理:广东国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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