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2026-06-15 00:00:00
质疑人:广西魔科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建岭路*号荣顾书香门第*号楼二十三层****号房
联系人:雷智湘
委托代理人:王炳泽
联系电话:***********
我公司于****年*月**日收到贵公司以现场方式送达的关于马山县综合防灾能力建设项目(***********************)的质疑函。我公司针对贵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高度重视,即刻将该质疑函报送采购人并进行认真核实。经采购人确认,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一、质疑事项*:评分标准中“人员配备分”(满分**分)所有证书要求与项目实际采购内容完全脱节。
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节“评分标准”第*.*项“人员配备分”(满分**分,第*******页):
(*)项目总负责人(*分)须具有:信息与通信工程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得*.*分;项目管理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得*.*分;网络安全能力认证证书(网络安全技术Ⅰ级及以上),得*分。
(*)技术负责人(满分*分)须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得*.*分;数据库系统工程师证书,得*.*分;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互联网技术),得*分。
(*)安全负责人(满分*分)须具有:通信工程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得*分;注册安全工程师认证证书,得*分。
(*)服务团队分(满分*分)须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且职称专业为:计算机、软件设计、网络、互联网、信息、通信、信息系统项目管理专业类的。
质疑事项*的答复:为进一步贴合项目采购实际需求、拓宽市场竞争范围,该项评分标准已作修改,具体详见本项目更正公告。
二、质疑事项*:载重灭火无人机配置中“包关怀计划升级版*年”直接指定品牌,违反政府采购关于不得指定品牌的规定”。
质疑事项*的答复:本项目载重灭火无人机参数中提及的“包关怀计划升级版*年”,仅为行业通用的售后服务标准描述代名词,供应商承诺提供等效或更为优质售后服务体系,均可满足本项要求。采购前期已开展市场调研核实,目前市场上各大主流无人机品牌厂商,均配套有同类增值服务体系,不存在直接指定品牌情形。
综上,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不成立。
三、质疑事项*:载重灭火无人机“*分钟极速快充”等表述为特定产品宣传语。
质疑事项*的答复:本项目载重灭火无人机主要用于突发火情快速处置、持续应急作业场景,对设备补能速度、连续作业能力、运行稳定性有极高刚需,设置极速快充、热替换、电池冗余等指标,是为了保障应急救援效率和作业安全,完全贴合本项目采购核心需求。采购前期已开展市场调研核实,目前市场上各大主流无人机品牌厂商,均已成熟应用极速快充、双电池热替换、电池冗余设计技术,可满足本次采购*分钟及以上极速快充、不间断连续作业的性能要求,不存在锁定特定产品、限定特定供应商的情形。
综上,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不成立。
四、质疑事项*:“水罐消防车质疑须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条款)**要求截图中显示技术参数,该条件在技术上可能无法实现。
质疑事项*的答复:经核查了解,工信部公告查询系统的车型详情页面,依法对外公示车辆型号、生产制造商、外形尺寸、轴距、排放标准、总质量等车辆核心关键技术参数,公示信息完整、公开可查、可稳定截图佐证,不存在技术无法实现的情形。
依据国家机动车管理相关规定,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车型,不具备市场准入资质,无法完成上牌交付、无法投入应急使用,将直接导致采购目的无法实现。因此,将车型列入工信部公告设置为实质性要求,是保障项目正常履约、贴合本项目实际需求的必要条件,与合同履行直接相关。
综上,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不成立。
五、质疑事项*:防爆手持电台“国家电气产品防爆认证+***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条款)**双重认证叠加可能构成实质性不响应。
质疑事项*的答复:防爆手持电台的应用场景为高危场所,现场环境严苛,设备安全性直接关系作业人员生命安全,依据国内防爆电气监管规则,防爆电气设备实行***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准入管理,同时需匹配对应防爆标准取得防爆合格证书,采购前期已开展市场调研核实,目前市场上具备有三家及以上品牌生产制造商已获得“国家电气产品防爆认证+***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
综上,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不成立。
感谢贵公司对政府采购活动的参与、支持和监督。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七条规定,如质疑人对本次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广西盛元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