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城县生活垃圾焚烧热电项目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关于计划工期延期的补充协议结果公示
2026-06-15
广东/深圳 变更澄清
《宁城县生活垃圾焚烧热电项目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关于计划工期延期的补充协议结果公示
广东/深圳-2026-06-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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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城县生活垃圾焚烧热电项目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关于计划工期延期的补充协议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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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信息
| 项目名称 | 《宁城县生活垃圾焚烧热电项目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关于计划工期延期的补充协议(二次) | 项目编号 | ************* |
标段信息
| 标段名称 | 《宁城县生活垃圾焚烧热电项目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关于计划工期延期的补充协议 | 标段编号 | **************** |
成交内容
| 公示时间 | ********** **:**:** |
| 成交内容 | 原合同约定的监理计划工期暂定为**个月,经甲乙双方确认,监理服务计划工期为**.*个月,且工期延误属于非监理人原因。根据原合同补充条款第*.*条“非监理人(投标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三个月以内(含三个月),监理费不予调整;非监理人(投标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三个月以上时,监理费可以调整超出三个月以上的部分(不含三个月),调整办法:委托人按约定的人月单价(即总监理工程师:¥*****元/人·月,专业监理工程师:¥*****元/人·月,监理员:¥****元/人·月,一般工作人员:¥****元/人·月)及实际发生并经委托人认可的工日数量支付附加工作酬金,不足一个月的按日计算,每月需满**天工作日”约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补充协议。 |
| 特殊事项说明 | 无 |
成交结果信息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名称 | 成交价(元) | 金额大写 |
| ****************** | 江苏苏安电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柒拾壹万玖仟伍佰肆拾伍元肆角陆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