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立医院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2026-06-15
安徽/宿州 中标结果
宿州市立医院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宿州-2026-06-15 00:00:00
宿州市立医院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二次) 成交 结果 公告

一、 项目编号 ***************重*

二、 项目名称 :宿州市立医院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北京京师(合肥)律师事务所

供应商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 *号富邻广场*座二层,*座一层,二层

成交 金额 基础代理服务费 *****元/年; 风险代理费 *% (注:医疗纠纷以外案件,单个案件 不收取 基础代理费,具体计算: *、医院为被告/被申请人时:按对方诉请金额*生效文书确定金额 × *%计取;*、医院原告/申请人时不另收费;*、年度风险代理金上限*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

名称:宿州市立医院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为满足医院法制建设发展需要,拟采购常年法律顾问为院方提供法律顾问咨询及司法诉讼等法律服务

服务要求: 满足比选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一年合同期满后,经履约考核合格,可按原合同条款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每次续签期限为一年,最多可续签二次;供应商年度考核低于 **分的,采购人有权不续签下一年度的合同)

五、评审专家名单: 冯颖 (组长)、 孙健 王睿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代理合同约定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 安徽省宿州市立医院

址: 阳三 ***号

王老师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宿州市南翔云集商业街 *#楼**层

刘浩瀚、 莫传城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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