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一期)项目施工第一标段
2026-06-15
黑龙江/牡丹江 招标采购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一期)项目施工第一标段
黑龙江/牡丹江-2026-06-15 00:00:00
黑龙江/牡丹江-2026-06-15 00:00:00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一期)项目施工第一标段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一期)项目施工第一标段
澄清公告
致:各投标人
本项目现做如下澄清:
*.招标文件前附表中是否允许分包变更为允许分包。
分包内容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主体工程和关键工序分包,具体依照相关规定执行。承包人可以将承包工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
(*)依法分包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
(*)总承包应将其选择的分包项目的资质、具备专业施工能力等情况上报招标人审查同意并备案后,方可签订分包合同并进行施工。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工程的其他部分或工作分包给第三人。
(*)施工图清单编制及全过程工程项目造价管理及竣工工程结算审计,必须经招标人同意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完成。
分包金额要求:
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采用直接发包的方式进行分包。但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分包时,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招标。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禁止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分包人必须具备与拟承担的工程规模标准相适应的资质条件。
(*)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分包单位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负责,分包不免除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所负的质量责任。
*.招标文件前附表中招标代理服务费折扣率由“*.*折”变更为“*.*折。”
本次澄清修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凡与本次澄清修改不符之处,以本次澄清修改为准,本次澄清修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特此通知!
招标人(代建单位):牡丹江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江南新城中俄信息产业园孵化中心**号楼*层
联系人:张丽娟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牡丹江市西三条路***号
联系人:宋健
电 话:***********
代理项目负责人:宋健
电 话:***********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牡丹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西南市街**号
电 话:************
邮箱:*********@***.***
澄清公告
致:各投标人
本项目现做如下澄清:
*.招标文件前附表中是否允许分包变更为允许分包。
分包内容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主体工程和关键工序分包,具体依照相关规定执行。承包人可以将承包工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
(*)依法分包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
(*)总承包应将其选择的分包项目的资质、具备专业施工能力等情况上报招标人审查同意并备案后,方可签订分包合同并进行施工。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工程的其他部分或工作分包给第三人。
(*)施工图清单编制及全过程工程项目造价管理及竣工工程结算审计,必须经招标人同意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完成。
分包金额要求:
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采用直接发包的方式进行分包。但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分包时,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招标。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禁止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分包人必须具备与拟承担的工程规模标准相适应的资质条件。
(*)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分包单位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负责,分包不免除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所负的质量责任。
*.招标文件前附表中招标代理服务费折扣率由“*.*折”变更为“*.*折。”
本次澄清修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凡与本次澄清修改不符之处,以本次澄清修改为准,本次澄清修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特此通知!
招标人(代建单位):牡丹江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江南新城中俄信息产业园孵化中心**号楼*层
联系人:张丽娟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牡丹江市西三条路***号
联系人:宋健
电 话:***********
代理项目负责人:宋健
电 话:***********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牡丹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西南市街**号
电 话:************
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