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2026-06-15 18:18:22
标的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 | 监测编号 | ||
| 标的名称 | *号楼北沿街楼*层北侧通道沿街院内平房 | 转让底价 | *.**万元/年 | |
| 挂牌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
| 标的所在地 | 临沂市兰山区通达路***号 | |||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一、交易条件 | ||||
| 挂牌开始日期 | ********** | |||
| 挂牌公告日期 | **个工作日 | |||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
| 延牌规则 | 少于等于*个意向受让方时,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个周期 |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 价款支付要求 | 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首期租金(半年租金)自《资产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后期租金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否(不放弃) | |||
| 重大事项及披露内容 | *.本项目分为**个子标的,每个子标的可单独承租。 *.本项目挂牌底价均为首年租赁价格,房屋租赁期均为三年,租期内年租赁价格不变。 *.标的均坐落于临沂市兰山区通达路***号,本次出租标的包含: 子标的*为*号楼商务综合楼,位于临沂市兰山区通达路***号沿街,砖混结构,出租面积约为****.**㎡。 子标的*为*号楼西仓储楼*层东***间,位于临沂市兰山区通达路***号西侧,砖混结构,出租面积约为***.**㎡。 子标的*为*号楼西仓储楼*层东***间,*****间,位于临沂市兰山区通达路***号西侧,砖混结构,出租面积约为***.**㎡。 子标的*为*号楼西仓储楼*层东*****间,*****间,位于临沂市兰山区通达路***号西侧,砖混结构,出租面积约为***.**㎡。 子标的*为*号楼西仓储楼*层东***间,位于临沂市兰山区通达路***号西侧,砖混结构,出租面积约为***.**㎡。 子标的*为*号楼西仓储楼*层东***间,位于临沂市兰山区通达路***号西侧,砖混结构,出租面积约为***.**㎡。 子标的*为*号楼西仓储楼*层东*****间,位于临沂市兰山区通达路***号西侧,砖混结构,出租面积约为***.**㎡。 子标的*为*号楼西仓储楼*层东*****间,位于临沂市兰山区通达路***号西侧,砖混结构,出租面积约为***.**㎡。 子标的*为*号楼西仓储楼*层东*****间,位于临沂市兰山区通达路***号西侧,砖混结构,出租面积约为***.**㎡。 子标的**为*号楼北沿街楼*层南侧商铺,位于临沂市兰山区通达路***号沿街(原炸串店),砖混结构,出租面积约为**.**㎡。 子标的**为*号楼北沿街楼*层中段北侧商铺,位于临沂市兰山区通达路***号沿街(原步阳门业),砖混和彩钢瓦结构,出租面积约为***.**㎡。 子标的**为*号楼北沿街楼北侧通道沿街院内平房,位于临沂市兰山区通达路***号沿街(原华瑞租车),砖混和彩钢瓦结构,出租面积约为***.**㎡。 以上出租标的面积均以实际测量为准,标的房屋均未办理不动产权登记。 *.目前标的房屋均为使用状态,标的房屋消防设备、设施情况等按现状交接,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本次项目成交后,出租方协助解决租赁房屋的腾空。 *.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行使优先承租权的原承租人须在挂牌期间向中心递交承租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全程参与该项目竞价活动,并按《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优先购买权行使操作细则(试行)》中的即时行权方式行使优先承租权,上述程序作为原承租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承租权同等条件的程序条件,原承租人未履行上述程序的,不满足同等条件。 *.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山东中元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鲁中元评报字(****)第****号《资产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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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后*个工作日内在中心所缴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房屋租赁押金。房屋租赁押金不计利息,租期内,如承租方存在违约行为,经出租方或上级有关部门警告而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交纳的房屋租赁押金并无条件收回标的房产且不承担承租方造成的所有债务及法律责任。租赁期满后,出租方对标的房屋所有内部设施等进行验收,验收通过且承租方没有违约行为的,无息全额退还房屋租赁押金。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提前一个月支付下期租金,逾期未支付租金的,则视为违约行为,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的房屋租赁押金并解除租赁使用合同,不负责承租方造成的损失、债务及法律责任。首期租金(半年租金)自《资产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后期租金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标的房屋不得用于经营洗浴、医院等产生浓烟、噪音、烟尘异味污染,以及加工、制造、存放或销售化工产品、危险品等具有安全隐患的项目。同时负责租赁期间租赁房屋的日常管理、保护各项设施、设备免遭损坏,承担物业、维修及水电暖、网络等所发生的相关费用,遵守出租方相关管理制度。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造。装修时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并需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房屋租赁期满或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未形成附合的部分可自行拆卸处置;已经形成附合的部分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及装修装潢图纸和竣工验收资料在合同终止后*日内一并交还出租方,出租方无需对此进行补偿或赔偿。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以承租方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经营过程中的相关证照由承租人自行申请签发,一切违法、违规经营导致的行政责任及所有的经济纠纷、伤害事件等,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如承租方经营方式、范围违法或未办理经营许可证、有造假等违法行为,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房屋并终止合同,对出租方造成损失的可追偿损失。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自行承担因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或不可抗力(自然灾害、国家政策调整、政府建设规划或资源整合)等所产生的安全责任及可能出现的一切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拆除的责任及风险。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原则上不得转租或分租,如转租或分租需书面提出申请,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转租或分租,转租或分租应符合相关法律及政策规定。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标的房屋不得用于进行安全保障不到位以及高风险性行业的项目,并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规定。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调查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资产的权属状况、属性(用途)、现实状态、质量、价值等所有影响我方做出承租标的资产决定的信息,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出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交易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承担本次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为由提出退还、质疑、反悔或寻求补偿等,否则将视为违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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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处置方案 |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 竞价开始时间 | ********** **:** | |||
| 连续报价开始时间 | ********** **:** | |||
| 连续报价周期(秒) | ** | |||
| 加价幅度 | *.**万元/年 | |||
| 处置方案 | 资产包内子标的按单标的处理,单独征集受让方 | |||
| 三、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子标的*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银行流水、股票账户余额等,金额需高于首期租金)。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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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否 | |||
|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万元 |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 日**:**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一、保证事项:承租方应按约定与出租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履行相关交易程序、办理相关交易手续、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二、处置方式:意向承租方一旦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交易双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服务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一)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放弃承租的,或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署《资产租赁合同》的; (二)不支付或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支付交易价款、房屋租赁押金及交易服务费的; (三)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 (四)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 |||
出租方信息
| 出租方名称 | 临沂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桃源街与孝友路交汇处长安花园*号楼 |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 法定代表人 | 鲁峰武 | 注册资本 | ******.*万元 | |
| 内部决策情况 | 董事会决议 | 批准单位名称 | 临沂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董事会会议(****年第*次)决议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