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2026-06-15 00:00:00
珠海市妇幼保健院互联网医院平台建设项目调研公告
我院拟对互联网医院平台建设项目进行市场调研,本调研公告仅为面向市场广泛征集项目相关技术、服务、价格等项目要素,为后续开展采购工作提供前期资料准备,并非正式采购,不代表任何采购行为。所提交的相关调研资料中如涉及弄虚作假的将被列入我院黑名单。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供相关方案及报价,并接受我院的征询与调研。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互联网医院平台建设项目
*.项目要求:随着国家“互联网+医疗健康”战略持续深化,各级卫健委持续推进智慧医疗、在线诊疗、便民就医服务体系建设,陆续出台《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等规范文件,明确互联网医院合规建设、数据监管、等级保护等硬性要求。当前线下医院普遍存在复诊效率低、患者就医排队久、慢病管理碎片化、优质医疗资源辐射范围有限等问题。为盘活院内医疗资源、延伸医疗服务链条、提升患者就医体验、落实智慧医院建设指标,我院拟启动互联网医院平台项目建设,为保障项目合规、实用、可落地、可运营,特开展本次专项调研工作。
本次建设需建成满足国家合规监管要求,适配妇幼保健专科服务场景的互联网医院平台,支持与我院现有业务信息系统实现数据互联互通。本次调研主要围绕项目建设的整体技术方案、服务内容、报价体系、成功实施案例等内容展开。
二、报名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所有资料需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营业执照须涵盖项目经营范围,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及有关证明资料以便核查)。
*.供应商满足下列条件:
(*)产品基于厂商自主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提供软件著作权)
(*)产品支持多院区、医疗集团和医联体相关管理(提供相关资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供应商应对建设内容清单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报价包含:
(*)系统价格(包含自身软件、与医院相关信息系统对接所产生的己方及第三方接口所有费用);
(*)维保期年限(维保期内新增或更换所有接口免费)、维保期满后的维保年费(不超合同**%)。
三、报名方式
采用邮件报名方式。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将以下资料扫描***版压缩发送至*******@******.***.**邮箱进行报名:
*.厂家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厂家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软件著作权复印件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报价单(包含所有接口费用)(加盖公章);
*.符合医院需求的针对性建设方案(加盖公章);
*.成交业绩(加盖公章);
*.客户案例(加盖公章);
*.售后服务承诺书(加盖公章)。
四、报名时间
****年*月**日*****年*月**日**时**分。(法定节假日期间不受理报名)
联系人:张工,电话:************
珠海市妇幼保健院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