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与2026年日常变更调查项目采购公告
2026-06-15
江苏/徐州 变更澄清
新沂市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与2026年日常变更调查项目采购公告
江苏/徐州-2026-06-15 00:00:00





新沂市****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与****年日常变更调查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新沂市****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与****年日常变更调查项目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新沂市****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与****年日常变更调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


采购需求: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及森林草地湿地荒漠调查监测工作的通知》和《年度江苏省国土变更调查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在上年度变更调查成果基础上,结合****年度各类监测监管成果,开展全覆盖遥感监测工作,通过实地调查,全面掌握全市土地利用变化情况,更新土地调查成果数据,完成新沂市****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同时根据自然资源管理需要,在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基础上持续做好****年日常国土变更调查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进度要求以自然资源部,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和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具体工作进度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个月内任何*月(不含开标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原件的扫描件*份;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个月内任何*月(不含开标当月)利润表月报表原件的扫描件*份(加盖电子签章)。


*.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何*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同时包括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和界线与不动产测绘)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五、开启


时间:********** **:** (北京时间)


地点:新沂市****第一开标室(新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分)前。


*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或五个工作日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磋商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询问和质疑


*、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江苏盛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质疑接收人:靳西朋 联系电话:***********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江苏兴邦建工综合楼办公楼二****室、****室、****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缴名为“.****”),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特别说明: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采购意向链接: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新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


单位地址:新沂市公园路**号


联系人:马云波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盛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宿迁市宿城区江苏兴邦建工综合楼办公楼二****室、****室、****室


联系人:靳西朋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靳西朋


电话:***********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