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2026-06-15 00:00:00
临安区玲珑街道上泉村集体经济组织****年上泉**号屋面租赁项目竞价公告
临安区玲珑街道上泉村集体经济组织****年上泉**号屋面租赁项目竞价公告 | ||||
项目名称 | 临安区玲珑街道上泉村集体经济组织****年上泉**号屋面租赁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
交易类型 | 屋面使用权租赁 | 交易方式 | 网上竞价 | |
标的基本情况 | 本次交易的项目位于玲珑街道上泉村**号屋面,整个屋面面积约****平方米,本次出租的面积约****平方米,具体以实际现状面积为准。 本次交易的项目标的为上泉村集体所有,地理位置优越,权属无任何争议,现经村两委讨论决定,通过村民代表表决,现由上泉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向社会出租该屋面使用权。 | |||
租赁年限 | **年 | 出让数量 | 整个屋面面积约****平方米,本次出租的面积约****平方米,具体以实际现状面积为准。 | |
起拍价 | **万元(不含税) | 加价规则 | *千或*千的整数倍(优先竞买人可以最高报价的同等价格参与竞价) | |
报名开始时间 | ****年**月**日**点**分 (北京时间) | |||
报名结束时间 | ****年**月**日**点**分 (北京时间) | |||
报名地点 | 有意竞买人须在上述报名时间内登录“杭州市临安区产权交易电子竞价平台(*****://****.*****.***.**:****/)网上竞价系统”自行提交报名材料,完成注册和网上报名。 | |||
竞价开始时间 | ****年**月**日**点**分 (北京时间) | |||
竞价地点 | 杭州市临安区产权交易电子竞价平台(*****://****.*****.***.**:****/) | |||
自由竞价时间 | **分钟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 |||
保证金缴纳 | 金额:叁万元整(*万元) | |||
账户名称:产权交易项目投标保证金专户 | ||||
账号:****************** | ||||
开户银行:杭州银行临安支行 | ||||
本项目的保证金将使用“招必得建易投标保证金平台”统一收退,保证金平台系统登录入口(*****://***.********.***/)。竞买人第一次登录须先进行网上注册才能进行关联。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竞买人保证金缴存关联操作手册”。完成注册后,必须将所缴纳的保证金与所竞拍项目关联,方可完成保证金缴纳。最后在线打印“缴存确认表”,并将“缴存确认表”的打印页在产权电子竞价系统报名时进行上传。 竞买保证金必须从保证金平台备案的银行账户进行网银转账汇款,不得使用现金。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必须在报名结束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保证金交纳人应当和竞买人一致,保证金收到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报名多个标项的,保证金须按标项分笔缴纳,不得叠加。(注意:报名前必须先缴纳保证金。) | ||||
报名须知 | *、法人、单位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①产权交易承诺书原件;②法人、单位有效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④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⑤保证金缴纳凭证。 *、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①产权交易承诺书原件;②竞买人有效身份证原件;③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④保证金缴纳凭证。 以上竞买人如属国有企业的,须出具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参加竞买的有关文件或证明;如属于股份制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的,须出具董事会同意参加竞买的决议和董事会签署的授权代表的授权文件。如有原承租人参加竞价的,应于报名时提交有效证明材料,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的优先承租权。 *、竞价的详细资料,竞买人可到杭州市临安区产权交易电子竞价平台(*****://****.*****.***.**:****/)或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临安(*****://****.*****.********.***.**/)下载。 | |||
付款方式 | 租赁期限及租金:租赁期限**年,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首年租金按*.*万元收取,租金每五年在前一年的基础上递增****元,计算如下: 第***年租金为:*.*万元**年=*.*万元; 第****年租金为:*.*万元**年=*.*万元; 第*****年租金为:*.*万元**年=*.*万元; 第*****年租金为:*.*万元**年=*.*万元; **年租金共计起拍价为:*.*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不含税)。 租金的缴纳方式:竞得方须在收到成交确认书之日起*日内一次性付清首年租金*.*万元起和一次性房屋补偿款**万元(不含税),并与上泉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租赁合同。租金一年一付,下一年租金需在前一年期满前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做到先付后用,逾期不付并经催缴后,仍不履约的作自动放弃,产权方有权收回重新招租。缴纳单位名称:杭州市临安区玲珑街道上泉村集体经济组织,开户银行:临安农商银行,帐号:***************。(由上泉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杭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款收据) | |||
注意事项 | *、租赁期间,该租赁物适用于光伏项目。因产权方对租赁物已进行过防水维修,项目成交后,竞得方需一次性补偿产权方维修款**万元,随首年租金一起支付。未经产权方同意下,竞得方不得私自转租,如中途转让必须经产权方书面同意,因私自转租或变更用途的,产权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收回租赁物并没收履约保证金,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竞得方自负。 *、租赁期间,产权方已有的变压器不予拆除,若竞得方需在本次项目上增设电线、变压器等,场地新增容场(电 线、电缆、变压器、接外线做高压工程)高压变压工程,电缆,道闸,出口,消防等弱电工程均应符合国家电网用电安全标准,装表入网事项必须由竞得方向当地国家电网提出申请,由电力部门审核同意后装表入户,此事项由竞得方自行申请报备,产权方会给与一定协助。租赁期内,场地内水、电、汽、通讯等费用,卫生、安保、消防等均由竞得方自行负责,同时竞得方应负责场地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做好防水、防火、防盗等一切安全生产工作,并承担全部安全管理责任。 *、竞得方在经营期间,应依法经营确保对租赁物进行合法使用,服从有关部门的管理,自觉履行应尽义务,若涉及临时建设项目的,需严格根据相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报批手续及费用均由竞得方自行负责。竞得方未经主管部门批准,在租赁期间自行投入新增的基础设施、附属物等,产权方有权解除本租赁合同,竞得方入驻前必须为租赁物购买保险,租赁期间发生一切意外及安全事故(包括造成第三方意外事故等)竞得方责任自负,产权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租赁期内,若遇政府征收或规划调整(包括招商引资、拆迁等)或产权方因自身建设需要回收时,产权方仅需提前**天书面通知竞得方即可,竞得方自接到通知日起**日内无条件腾空并搬离,租金按实际租用天数计算进行退还,产权方对竞得方在此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损失不作任何经济补偿(包括不限于搬迁费、营业损失、装修损失等)。租赁期满后由产权方重新招租,原承租人若不再续租,竞得方承租的场地需恢复原样或腾空屋面交付给产权方,竞得方在承租期间自置的可直接移动的设备、物品(光伏板等)归竞得方所有,但不可移动和拆除的设备设施等无偿归产权方所有,产权方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给竞得方。如租期已满或无论因任何原因提前终止,竞得方尚未按期搬离的,竞得方需按本合同确定的租金标准,向产权方支付占有使用费,且产权方有权要求竞得方随时搬离。此外还需赔偿产权方因竞得方原因导致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产权方无法开发,影响第三方进驻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本次项目若有原承租方,原承租方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竞得的权利。 | |||
产权所有人 | 名称 | 杭州市临安区玲珑街道上泉村集体经济组织 | ||
联系方式 | 董双华 *********** | |||
交易服务单位 | 名称 | 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联系方式 | 乐兴 ************* | |||
交易平台 | 名称 |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安分中心 | ||
联系方式 | 赵冠华 ************* | |||
监管部门 | 名称 | 杭州市临安区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
联系方式 | 陈若澜 ************* | |||
其他说明 | 公告中未及事项以竞价文件为准,本次代理费按实际成交价收取:**万元(不含)以下收费按****元收取;**万元(含)以上****万元(不含)以下收费按****元收取;***万元(含)以上****万元(不含)以下收费按****元收取;***万元(含)以上****万元(不含)以下收费按****元收取;***万元(含)以上****万元(不含)以下收费按****元收取;***万元(含)以上*****万元(不含)以下收费按*****元收取;****万元(含)以上的收费按*****元作为基础,最高不超过*****元收取。代理费由竞得人支付,成交后*个工作日内付清。 | |||
临安区玲珑街道上泉村集体经济组织****年上泉**号屋面租赁项目交易公告(文件)交易公告(签章版).***
竞买人保证金缴存关联操作手册.***
竞价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