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2026-06-15 00:00:00
吉林大学部分公用楼宇相关电气改造工程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吉林大学部分公用楼宇相关电气改造工程设计服务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大学部分公用楼宇相关电气改造工程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以教发函〔****〕***号文件教育部关于吉林大学部分公用楼宇相关电气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申请中央投资和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申请中央投资**%、自筹**%,招标人为吉林大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吉林大学部分公用楼宇相关电气改造工程设计服务。
*.*招标范围:吉林大学部分公用楼宇相关电气改造工程设计服务,按照建设单位要求,负责吉林大学部分公用楼宇相关电气改造工程的初设概算(包括高压电力增容部分方案)、施工图设计(含本项目以外的专业配套设计),踏查、梳理本项目相关楼宇、区域用电基本情况,配合迎接上级管理部门对于本项目的审核,协助报送相关技术资料,参与项目全过程管理并提供技术支持,汇总并复核专业设计院对于高压电力增容的设计方案,复核确认不属于本项目设计范围但与本项目存在关联的其他专业相关的二次深化设计方案,邀请本领域专家对项目方案进行论证等。
*.*建设规模:项目属于校园基础设施改造更新。建设内容主要为对**栋教学楼、*栋体育馆、**栋食堂、*栋礼堂,共计******㎡公用楼宇进行电力增容及变配电改造,投资*****万元。
*.*建设地点:吉林大学中心校区、朝阳校区、新民校区、前卫北校区、南湖校区、南岭校区、和平校区。
*.*设计服务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按甲方要求节点设计并提交合格的设计成果。
*.*质量标准:严格执行国家、省、市颁布的有关政策、技术标准、规范和规定,设计文件的编制应符合《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有关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服务),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投标人如为中小微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规定的各项条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一级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及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拟投入本项目全部人员(包括委托代理人)均为投标单位在职或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近半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以提供养老保险为准;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和退休聘用合同)且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登记并公示的人员。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过类似项目设计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
注: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的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投标人近三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年*****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年*****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年*月*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信誉要求: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在近三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须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建办〔****〕** 号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的企业和管理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报名。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的交易主体,**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开展交易活动。
*.*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网站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项目开标地点为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开标室(龙湖大路****号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投标人应事先做好参与远程开标项目的各项准备条件,如未进入或中途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或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大学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网站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大学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号
联系人:方永刚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亚众联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号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楼****室
联系人:杨帆
电 话:***********
监督部门:长春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号建设大厦***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号
邮编:******
温馨提示:
*、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办理数字证书**并登录:*****://***.*******.**.**/*********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请点击下载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