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
二 、 项目名称: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年度中央转移支付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年度中央转移支付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包
供应商名称:大连大公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大连市甘井子区金新路*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年度中央转移支付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包
服务类
名称: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年度中央转移支付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包(*********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抽检任务量共***批次,其中加工食品**批次,餐饮食品***批次、食用农产品**批次
服务要求:★供应商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开展各项食品抽检任务。
服务时间:★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年(****年**月**日前完成全部抽样工作,**月**日前完成全部检验工作),同时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本项目按照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规范执行。 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号)由采购人执行,同时签订“履约验收书”。 验收报告: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号)标准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齐鹏远、赵廷华、白立刚、于家良(包组编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年度中央转移支付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以最高限价为计算基数,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号)的规定收取中标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新兴大街东**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晨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公园路****号*楼*室**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摞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年度中央转移支付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类公开招标文件)终版发出.***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年度中央转移支付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包
供应商名称:大连大公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盖章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