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项目结果公告
2026-06-15
辽宁/葫芦岛 中标结果
葫芦岛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项目结果公告
辽宁/葫芦岛-2026-06-15 00:00:00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有色勘察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河区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项目

服务类

名称:葫芦岛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项目(*********生态资源调查与监测服务)

服务范围:*、依据《工业企业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技术指南(试行)》总站土字〔****〕**号,对葫芦岛市**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质量进行监测,掌握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特征及其主要污染物清单,明确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对周边土壤、地下水的影响,探究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污染的关联性; *、**个月内完成**家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监测*次,分别在丰水期和枯水期各监测*次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 *、根据监测结果,确定企业土壤污染影响类型,针对监测结论提出的主要措施建议。指标:完成监测方案编制**份;完成成果集成报告*份;完成内部指控报告*份;完成外部指控报告*份。

服务要求:监测工作质量符合相关要求,涉及到的土壤及地下水质量检测报告需由具有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单位(***认证)出具;相关成果专家验收通过。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个月内完成(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号)执行,同时签署《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并采用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验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于丽华、朱春荣、谢菲、佟威(包组编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葫芦岛市生态环境保障服务中心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渐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玉街****号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成荫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葫芦岛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项目公开招标文件.***

,
项目概况

葫芦岛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项目
包组编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个月内完成(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规定,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具有有效的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检测资质认定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葫芦岛市高新园区高新五路 **** 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请供应商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进行报名,如有疑问拨打代理公司电话咨询。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 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 *、开标会议时,供应商自行准备响应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至**分钟止。 *、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葫芦岛市生态环境保障服务中心
地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渐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玉街****号楼*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葫芦岛银行海翔路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渐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成荫
电话:***********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