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大学2026年投影仪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06-15
四川/成都 变更澄清
西华大学2026年投影仪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四川/成都-2026-06-15 00:00:00

西华大学****年投影仪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投影仪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人来函更正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更正为:**********。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 **:**:**,更正为:********** **:**:**。

原文:

中标人须在中标公告发布后*个工作日内提供所投设备样机各*台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由采购人(或双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进行逐条核验,若核验结果与投标响应参数存在偏离的,中标人须无条件持续整改,直至样机所有参数完全满足投标响应参数为止,方可签订合同。整改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检测费、运输费等)由中标人承担。满足要求的样机核验后封存,作为项目验收依据,样机可作为项目交付设备之一。(投标时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更正为:

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须提供与投标响应参数完全一致的量产样机(采购清单中每种货物各*套)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封存,用于项目验收时比对参考,样机在验收完成后退还中标人或按合同约定计入交付数量。验收时若发现交付的货物与封存样机及投标响应存在偏离的,依据合同约定的验收条款及违约责任处理;双方可委托共同认可且无异议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请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在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更新获取的采购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华大学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红光镇红光大道****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顺城大街***号或鼓楼南街***号(丰德成达中心**层)

联系方式:采购文件编辑:************ 开评标:************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老师

电话:采购文件编辑:************ 开评标:************

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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