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集约管理中心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2026-06-15
陕西/西安 中标结果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集约管理中心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陕西/西安-2026-06-15 00:00:00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集约管理中心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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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电子卷宗集约管理中心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电子卷宗集约管理中心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评审方法 是否价格扣除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北京汉王影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半壁店村惠河南街******四惠大厦 综合评分法 ***,***.**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电子卷宗集约管理中心服务项目):

服务类(北京汉王影研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 档案管理服务 电子卷宗集约管理服务 负责完成省高院机关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加工和结案归档等服务工作,包括在案件受理时接收或办理过程中形成的电子文档、图像、音频、视频等电子文件,以及将纸质案卷材料依托数字影像、文字识别等技术制作而成的电子文档、数据等电子文件。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集约管理中心服务项目外包项目为购买社会化服务形式。共分为二部分工作,一是负责立案至结案全流程的卷宗材料扫描、编目、上传、归目等加工工作,以上工作需完全满足全国法院统一办案办公平台相关工作要求,扫描人员分为固定地点扫描,扫描时间按照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时间统一规划,按照规定时间完成扫描工作,必要时加班;二是负责卷宗档案的整理、装订及归档工作。本院不支付任何形式的加班及食宿费用。 服务期限为三年,采用“*+*+*”合同模式,合同有效期 * 年。每年服务期满后,服务标准达到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要求,可续签*年,最多可续签*次。服务期满后,所有辅助硬件设备归采购人所有。 (一)项目完工后,达到国家及行业档案数字化规范标准。乙方向甲方提交验收申请。 (二)甲方收到验收申请后组织验收,验收时乙方应无条件予以配合并提供验收所需的全部资料,若乙方不配合或者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的,甲方将拒绝验收。 (三)验收依据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澄清表(函); *、本合同及附件文件; *、国家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应的标准、规范。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卫平(采购人代表)吴蓉梁彩红姜钦芳刘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照采购文件规定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 电子卷宗集约管理中心服务项目 *.****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代理费缴纳账户:

银行户名:陕西德仁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城南支行 账 号:**** **** **** ***

联 系 人:苏会计 联系电话:************ 邮 箱:******@**.***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省高级人民法院

地址: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南五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德仁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唐延路**号*****公馆*栋****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贺培文、张海燕、赵璐、苏庆春、曹静

电话:************

陕西德仁招标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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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如果需要投标该项目,请及时登录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并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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