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关于“舒城县城镇功能活力品质提升一期项目(一标)--人行道改造等提升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疑问回复的通知
2026-06-15
安徽/六安 变更澄清
【舒城县】【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关于“舒城县城镇功能活力品质提升一期项目(一标)--人行道改造等提升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疑问回复的通知
安徽/六安-2026-06-15 00:00:00
安徽/六安-2026-06-15 00:00:00
舒城县城镇功能活力品质提升一期项目(一标)**人行道改造等提升工程
| 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 |
| 信息来源 |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舒城县分中心 | 项目所在地 | 舒城县境内 |
| 信息发布时间 | ********** **:**:** | 浏览次数 | * |
标段信息*****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方式 | 估算价(万元) |
| * | ******************* | 舒城县城镇功能活力品质提升一期项目(一标)**人行道改造等提升工程 | 公开招标 | ****.****** |
澄清与修改公告信息
关于“舒城县城镇功能活力品质提升一期项目(一标)**人行道改造等提升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疑问回复的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相关潜在投标人的疑问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疑问*:招标文件技术标二评审说明第*条:投标人获奖奖项,属于省级及以上奖项的,颁发单位应为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机构或各级行业协会(其中行业协会应为经民政部门批准注册的行业协会),地市级奖项应为地市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否则一律不予认可。请问:部分地市级奖项颁发单位也是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机构或各级行业协会(其中行业协会应为经民政部门批准注册的行业协会),是否也应予以认可?
回复:地市级奖项必须为地市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否则不予认可。
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网站关于本项目的相关信息,此答疑澄清文件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描述不一致处,均以本次答疑澄清文件为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由于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上澄清信息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安徽龙舒智慧城市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建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澄清与修改文件信息
| 电子件名称 | 电子件列表(点击查看) |
| 澄清与修改公告 | 舒城县城镇功能活力品···变更公告.*** |
| 澄清与修改公告附件 | 无 |
| 澄清与修改后招标文件 | 无 |
| 澄清与修改后招标文件正文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