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埇桥区蕲县镇刘圩行政村刘圩北区中心村给水排水工程更正公告
2026-06-15
安徽/宿州 变更澄清
宿州市埇桥区蕲县镇刘圩行政村刘圩北区中心村给水排水工程更正公告
安徽/宿州-2026-06-15 00:00:00
宿州市埇桥区蕲县镇刘圩行政村刘圩北区中心村给水排水工程更正公告
**********
宿州市埇桥区蕲县镇刘圩行政村刘圩北区中心村给水排水工程更正公告
**********
安徽/宿州-2026-06-15 00:00:00
宿州市埇桥区蕲县镇刘圩行政村刘圩北区中心村给水排水工程更正公告
**********
宿州市埇桥区蕲县镇刘圩行政村刘圩北区中心村给水排水工程更正公告
**********
宿州市埇桥区蕲县镇刘圩行政村刘圩北区中心村给水排水工程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
宿州市埇桥区蕲县镇刘圩行政村刘圩北区中心村给水排水工程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宿州市埇桥区蕲县镇刘圩行政村刘圩北区中心村给水排水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一)、更正内容: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类)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无在建项目、无拟中标已公示项目、无中标变更后且原项目尚未竣工项目(提供企业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二)现更正为: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类)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无在建项目、无拟中标已公示项目、无中标变更后且原项目尚未竣工项目(提供企业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三、其他补充事宜:招标公告其他要求不变,本更正公告作为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上述更正内容作相应更改外,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变更已同步发送至报名单位的邮箱请注意查收,如采购文件与本更正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以及后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供应商请按此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市埇桥区蕲县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蕲县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李所长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安徽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中豪国际博览城**栋东*楼
联系方式 :徐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