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2026-06-11 00:00:00
青原区消防救援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
项目(装修)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工程于****年**月**日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中标候选人:广东强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建造师:陈一帆注册编号:粤****************
技术负责人:赖伟刚
质量员: 胡后敏
施工员:李东武
专职安全员:罗紫凌
材料员:宋志华
标准员:张振宇
机械员:余海
劳务员:潘益华
资料员:陈继森
申报的业绩: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人民大道北**号办公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程。
业绩查询址:*****://****.******.***.**/****/*******/******?**=*******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预中标单位:广东强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当按赣建招【****】**号文件要求,先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异议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给招标人。
异议受理联系人:吉安市青原区消防救援大队
异议受理电话:***********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书面答复结果仍然存在异议的,可在收到招标人异议回复函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投诉书应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时应当同时附上异议书和招标人异议答复函。投诉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投诉受理单位:吉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投诉受理电话:************
吉安市青原区消防救援大队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