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饮食社会化服务项目采购意向公告
2026-06-15
全国 招标采购
某部饮食社会化服务项目采购意向公告
全国-2026-06-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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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饮食社会化服务项目采购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某部饮食社会化服务项目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 * | 某部饮食社会化服务项目采购意向公告 |
采购内容:采取“劳务”全包模式,即:采购单位提供场地、设备器材、原材料、水电气等基本条件,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指派厨师、厨工、勤杂人员、服务员等进行菜品加工制作、会务接待、餐具洗消、卫生保洁等。
采购数量:*项
主要功能或目标:服务期限*年,合同*年*签。*年合同到期后,若政策允许且甲方对供应商服务测评及考核满意,可续签合同*年,否则中标方应无条件撤离,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需满足的要求:按照采购单位服务要求,提供相应的服务保障。
|
一、需提供不少于**人的服务团队,包括项目经理至少*人,厨师长至少*人,炉灶厨师至少*人,面点厨师至少*人,切配厨师至少*人、服务员至少*人、勤杂工至少*人、营养师至少*人。 二、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四)投标人经营范围满足国家关于本次招标服务的相关要求,且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五)投标人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和“政府采购失信名单”。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年**月 | 无 |
注:*.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联系人:卞元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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