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2026-06-15 00:00:00
惠州市中山西路**号和惠州市惠城区尔雅巷**号打包挂牌出租公告
惠州市中山西路**号和惠州市惠城区尔雅巷**号打包挂牌出租公告
一、受惠州市兴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打包挂牌出租惠州市中山西路**号和惠州市惠城区尔雅巷**号,租赁期限**年,拟出租面积为****平方米,月租金底价*.****万元(不含管理费),竞价保证金**万元。所交易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
二、上述标的实行网上挂牌交易,交易全程适用《惠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号),全程网上报名、缴纳保证金、报价、竞价。报名起止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年*月**日*:**。自由报价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限时竞价时间:自由报价结束即转入限时竞价,竞价人须在自由报价期经过一次有效报价方有资格参与,建议竞价人至少提前**分钟登录系统准备,限时报价期为*分钟。
*、竞价人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所经营的项目必须符合现行法律法规。
物业用途为商用,交易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易。中山西路**号物业: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地产权证;尔雅巷**号物业: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但地上一至二层该建筑未履行报建手续,部分实际面积与土地证载存在差异(详见评估报告特别提示)。上述资产权属人均为原惠州市医药总公司,经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惠中法民二初字第*****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现所有权人为惠州医药采购批发有限公司,现管理人为惠州市兴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历史改造及现状
标的物业曾进行改造:原中山西路**号一层楼梯向左平移形成通道(约**.**平方米),该通道未纳入本次招租范围;原楼梯移位后与尔雅巷**号一至二层连通形成整体商铺,原楼梯结构已被前承租人拆除并改造为商铺。物业按现状交付(含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及依附的装修装饰,不含中山西路**号一层通道约**.**平方米等全部现状),意向承租方需充分知悉上述并接受所有改造情况,且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调整租金、索赔或追究出租方责任。
*.实物现状,外墙:条形瓷砖;室内装修:内墙乳胶漆、瓷砖,地面地砖;天花造型天花、铝扣板天花;门窗:铝合金窗、铝塑钢门、木板门;水、电等设施齐全;建成年限约****年,建筑物维护使用情况一般,本标的现处于空置状态,该标的距离惠州西湖国家风景名胜区约***米,环境状况较优,周边公交 站点较多,班次较多,公共交通便捷度良好;周边商场有平湖商场、丽日湖畔生活、万象商场、又一城商业广场等,商圈活跃度高,周边人流量较密集;附近有惠州市第十一小学、桥西市场、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南湖院区)、中国工商银行(惠州中山东支行)等公共配套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较完善。
*.上述所列资产不涉及产权权属诉讼、抵押、质押、担保等情况。
*.上述标的建筑、消防、燃气、室内装饰装修等方面可能不符合现行强制性标准,承租人须自行验收并承担合同可能无效的风险,请意向人员自行到现场核实不动产现状情况;意向人一旦参与竞价,即视为认可交易标的之现状,并对自己的竞价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承租方须守法经营,未办理完成消防备案手续的,不得开展营业活动。出租人在协助成交人办理消防备案手续过程中,仅负责提供出租物业《国有土地证》惠府国用(**)字***********号、房地产权证号粤房地证字第*******号、《国有土地证》惠府国用(**)字***********号等相关证明。承租方不得在标的资产内从事违法活动,承租方因违法或违规使用租用标的资产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承租方知悉该物业存在历史改造及部分未报建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一楼至二楼原楼梯结构已不存在、中山西路**号与尔雅巷**号已连通使用等,自愿按现状承租。承租方承诺并负责在租赁期内自费修复或重建符合安全规范的一楼至二楼楼梯,并自行承担全部消防审核、验收或备案责任及相关风险。
楼梯修复及消防审核特别责任:
楼梯修复责任:承租方已完全知悉并确认,标的物业一楼至二楼的原楼梯结构已不存在。承租方自愿并负责在租赁期内,自费修复或重建符合安全规范及使用需求的一楼至二楼楼梯。出租方仅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如出具相关证明文件等),但不承担任何修复、重建的费用及因修复、重建所引发的任何责任。
消防审核责任:承租方负责就修复或重建后的楼梯及整体物业的后续经营用途,依法向消防救援机构等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并办理消防审核、验收或备案手续,确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出租方仅予以配合。
风险自担:若因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物业历史状况、规划限制、行政审批不通过等)导致消防审核、验收无法通过,致使承租方无法按预期用途使用物业的,全部风险与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要求出租方减免租金、延长租期、赔偿损失或主张解除合同。
*、项目网上成交后,请成交候选人先等待*日(此*日为网上挂牌竞价结果公示期,以网上成交日次日起计),若公示期内无质疑或投诉,则公示期结束后*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证件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直中心办理成交手续。成交候选人逾期或拒绝办理成交手续的、成交人逾期或拒绝签订交易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以退回。
*、其它事项请查看该项目的交易条件说明,意向方一旦参与竞价,即视为认可该项目的交易条件说明,并对自己的竞价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如需查看标的物,请致电委托方(惠州市兴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联系人:梁先生,电话:***********(正常工作日接听:*:*****:**,**:*****:**)
四、保证金以交易系统到账为准(***转账**小时后方可到账),请适当提前以确保资金在到账截止时间前到账。(特别提示:目前竞价保证金账户银行无法支持第三方支付平台原路退还竞价保证金,请勿使用微信、支付宝、网商银行等第三方支付平台及柜台现金缴入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
五、首次挂牌到期未成交的,按*个工作日为*个周期自动延长挂牌。
六、成交候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一)不符合竞价资格条件的;
(二)逾期或拒绝办理成交手续的;
(三)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成交合同的;
(四)不按交易条件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的;
(五)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六)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七)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七、本中心为交易平台,只对交易法定程序负责,不承担其他任何法律责任。
八、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网上竞价活动异常的,交易中心有权中止、终结或重新组织竞价活动,同时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本公告项目详情可通过以下*种方式详查:方式一,登录“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竞价电子交易系统(直接登录交易系统查看,仍然是目前关注、查看惠州市直及各县区分中心产权挂牌标的最好最便捷的方式;首次登录产权竞价系统的,请通过方式二进入系统界面,收藏、保存系统域名网址,方便以后可更简便、更快捷关注、查看惠州市直及各分中心发布的挂牌标的)→交易大厅(或正在交易)→市直中心→查看相关标的”。方式二,登录“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服务系统→惠州市产权交易竞价电子交易系统→交易大厅(或正在交易)→市直中心→查看相关标的”。方式三,登录“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惠州市产权交易竞价电子交易系统→账号密码注册→登录→交易大厅(或正在交易)→市直中心→查看相关标的”。
系统操作指南详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服务指南→操作指引→产权交易→产权竞价交易操作指引”。此外,该操作指引,亦可直接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竞价电子交易系统的“资料下载”或“应用指南”栏目下载查看。咨询电话************(正常工作日:*:*****:**,**:*****:**)。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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