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改造农户审批程序、资金标准
2026-06-15
安徽/合肥 招标采购
农村危房改造农户审批程序、资金标准
安徽/合肥-2026-06-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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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2026-06-15 00:00:00
农村危房改造农户审批程序、资金标准
认定程序。各乡镇(区)要严格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对象的审核审批,坚持“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不可同时享受。以前享受过农村危房改造政策,但因小型自然灾害转危的,且农户符合条件的可再次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但已纳入灾后重建补助范围的,不得重复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年以前实施的危房改造,且符合现行农房抗震改造条件,经鉴定目前住房达不到当地抗震设防要求,农户有意愿进行抗震改造的,可实施农房抗震改造。上述情形,应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出具情况说明,并上传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
资金补助。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采取分类补助,重建房屋的,补助农户不低于*.*万元;修缮加固的,补助农户不低于*.*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