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26-06-15 00:00:00
上海市嘉定区疁城实验学校校园供餐服务项目*上海市嘉定区疁城实验学校校园供餐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嘉定区
采购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堂服务质量,为在校师生提供营养健康、平价优质的膳食,现对上海市嘉定区疁城实验学校校园供餐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上海市嘉定区疁城实验学校校园供餐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述
*.采购需求:本次招标内容为嘉定区疁城实验学校校园供餐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期限为*年,采取一次招投标,分年度分别签订合同的方式实施。本项目实行一年一签模式,每年服务期满后,采购人根据年度服务质量综合测评结果,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合同。(若上级另有要求,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区参考名单内服务单位投标。可视为已达到资质要求。
*.区参考名单外服务单位投标。需通过学校按区级标准开展的资质、服务方案评审双重审查。
*.投标单位需同时满足区级服务单位基本条件及本校招标文件要求,核心资质要求如下: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无食品安全事故、无重大服务投诉记录;
(*)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有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范围包含“餐饮服务管理”,主体业态符合校园餐供餐要求;
(*)购买有效的“食品安全责任险”,被保险人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配备专业的食品安全管理团队(含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均经培训考核合格),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获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至代理机构现场验证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
*.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
*.*(*)法定代表人需携带:
①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加盖公章,并由法人签字或盖法人章)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复核);
(*)受委托代理人出席需携带: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并由法人签字或盖法人章);
②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复核);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报名材料中含有公章、防伪标志和彩色底纹类的文件应清晰显示,原件复印件(彩色或黑白复印件均可)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果发现携带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视为资格预审不通过。
*.获取地点:上海市嘉定区胜辛路****号嘉定客运中心*层***。
*.招标文件售价:***元(现金),文件售后不退。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投标人在****年**月**日**时**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逾期送达或未按照公告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拒绝接收。
*.开标地点:上海市嘉定区胜辛路****号嘉定客运中心*层***。
*.联系人:孙飞 联系电话:************
六、评标方法
*.成立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学校管理人员、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和专家共*人(或*人以上单数)组成。
*.评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分。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分细则对各投标人进行独立评分,再计算各投标人算数平均分值(保留小数点两位),从满足招投标文件全部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审结果在网上公告。
*.当出现多家投标人的得分相同时,则按资质、业绩等分项评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人。
七、签订合同
*.校方与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后**日内签订合同,若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不按规定履约,校方有权取消其资格,可以得分次低的投标人递补为中标候选人。同时校方保留重新招标的权利。
*.合同期限内,若遇区级及以上教育法规或文件通知调整,规定学校食堂不得对外承包经营,则签订的合同即终止,校方无条件收回食堂经营权。
八、责任要求
*.投标人中标后实行自主管理、独立经营,但不得将食堂经营管理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分包、转包、转租等,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省市区主管部门有关食堂管理的相关要求,拟投入本项目所有从业人员须持有效的健康证,遵守招标人的规章制度,并接受招标人的日常监督管理,定期更换菜肴品种。
*.食堂内不得设立小卖部,中标人只提供饭菜及主食类餐饮服务。
*.采购人向中标人提供厨房、用具及用餐场地。进场前双方负责厨房物品的清点(按清单双方签名)后,交中标人方使用;中标人期满后,中标方应将上述物品交还采购人,如有遗失,损坏,中标人方负责照价赔偿。不具备的食堂设施设备(投标前投标人自行到项目现场了解)由中标人自行出资负责添置,中标人期满后,中标人若不续签,则中标人出资添置的物品可以撤走(凭物品添置清单存根与采购人存根核实)。
*.承包期内,食堂内的设施设备等用具由于中标人使用不当所造成损坏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承包期内,食堂场地以及内部设备、灶具、器具等均由采购单位免费提供。食堂水、电、气等能耗由校方负责。清洁卫生、消毒等其他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中标人在食堂经营期间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及校方有关规定,主动接受校方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管理、检查及监督,若违反相关规定或制度,校方有权按合同约定对承包方给出一定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海嘉定教育频道*****://***.*******.***.**/******、嘉定区疁城实验学校校园网*****://****.****.**.**/同步发布,请供应商关注。
十一、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上海市嘉定区疁城实验学校
联系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塔城路***弄**号
联系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嘉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嘉定区胜辛路****号嘉定客运中心*层***
联系人:孙飞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