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支队部分单位营房建设项目设计(设计方案及初步设计)-交警支队部分单位营房建设项目设计(设计方案及初步设计)采购公告
2026-06-15
上海 招标采购
交警支队部分单位营房建设项目设计(设计方案及初步设计)-交警支队部分单位营房建设项目设计(设计方案及初步设计)采购公告
上海-2026-06-15 00:00:00

交警支队部分单位营房建设项目设计(设计方案及初步设计)*交警支队部分单位营房建设项目设计(设计方案及初步设计)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存证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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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徐汇区

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碧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委托,对交警支队部分单位营房建设项目设计(设计方案及初步设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合格的磋商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人产品或服务的价格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
(*)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其他资质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其以上(含综合类)。
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交警支队部分单位营房建设项目设计(设计方案及初步设计)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现根据交警支队部分单位营房建设项目需求,进行项目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招标。具体内容、数量及要求,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项目地址:桂江路***号;
*.服务期:自收到任务书**日历天提交成果,配合至审查通过。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磋商人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由被授权代表人前往上海市虹漕路***号虹钦园**幢软件大厦*楼*座获取文件,须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的书面声明(自拟)。(复印件一套)
本项目的标书工本费:***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凡愿参加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磋商将被拒绝。磋商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磋商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磋商人承担。
四.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
*.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文件恕不接受。
*.磋商时间:********* **:**。
五.磋商地点和磋商文件递交地点
*.磋商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虹漕路***号虹钦园**幢软件大厦*楼*座
*.磋商地点:上海市虹漕路***号虹钦园**幢软件大厦*楼*座
六.其他事项
*.磋商文件递交方式:纸质磋商文件由磋商人授权代表当面递交。
*.纸质磋商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虹漕路***号虹钦园**幢软件大厦*楼*座
*.递交磋商文件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均将拒绝接受。
*.★磋商截止时间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视为无效磋商。查询网址如下:“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七. 公告、公示发布媒介
     本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采购公告、成交结果公告等,采购人均将通过“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开发布。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以上媒体上的相关信息,投标人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是投标人的风险,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其他:被接受的磋商文件,将作为合同的文件之一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决算完成止。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
地 址:上海市徐汇区凯旋南路***号
电 话:(***)********
联系人:尹明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碧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虹漕路***号虹钦园**幢软件大厦*楼*座
电 话:(***)********
联系人:王燕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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