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2026-06-13 00: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惠安县人民法院*********年物业管理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商务评分项中:
|
*.协助创建“节约类或文明类”荣誉 |
*.** |
是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自****年*月*日(含)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日期以获奖时间为准),已完成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在投标人服务期间协助采购人获得政府部门授予国家级“节约类或文明类”荣誉的得*分,获得政府部门授予国家级“节约类或文明类”荣誉的得*分,获得政府部门授予国家级“节约类或文明类”荣誉的得*.*分。同一项目获得多个荣誉不累加计分,满分*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该荣誉项目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截图并注明网址);②中标通知书复印件;③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合同服务期须在荣誉评选周期内(或包含评选周期或与评选周期有交叉);④相关荣誉证明材料复印件或相关荣誉奖项的官网上公布截图;⑤采购人加盖采购人单位公章或采购人管理部门章并确认投标人在协助创建中做出成绩的证明材料。上述材料提供不全或未提供者不得分。 |
修改为:
|
*.协助创建“节约类或文明类”荣誉 |
*.** |
是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自****年*月*日(含)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日期以获奖时间为准),已完成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在投标人服务期间协助采购人获得政府部门授予国家级“节约类或文明类”荣誉的得*分,获得政府部门授予省级“节约类或文明类”荣誉的得*分,获得政府部门授予地市级“节约类或文明类”荣誉的得*.*分。同一项目获得多个荣誉不累加计分,满分*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该荣誉项目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截图并注明网址);②中标通知书复印件;③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合同服务期须在荣誉评选周期内(或包含评选周期或与评选周期有交叉);④相关荣誉证明材料复印件或相关荣誉奖项的官网上公布截图;⑤采购人加盖采购人单位公章或采购人管理部门章并确认投标人在协助创建中做出成绩的证明材料。上述材料提供不全或未提供者不得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如有疑问请联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惠安县人民法院
地址:螺城镇学园路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正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安吉南路***号星光耀广场**幢***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杰洪
电话:***********
福建省正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