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河湖事务中心关于公开选取《虞城县农村供水保障项目(三期)》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2026-06-12
河南/商丘 招标采购
虞城县河湖事务中心关于公开选取《虞城县农村供水保障项目(三期)》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河南/商丘-2026-06-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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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河湖事务中心关于公开选取《虞城县农村供水保障项目(三期)》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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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河湖事务中心

关于公开选取《虞城县农村供水保障项目(三期)》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我中心现就虞城县农村供水保障项目(三期)公开择优选取招标代理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

委托第三方机构提供虞城县农村供水保障项目(三期)全流程招标代理服务。

服务周期:自代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开标评标、中标公示、采购档案完整移交、政府采购备案全部办结为止,同步包含项目答疑、质疑处理、审计资料配合等工作。

二、资格要求

*.具备招标代理对应从业条件,已在政府采购网上完成备案;

*.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计算),须自行出具无重大事故、无违法记录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报名时需附信用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本次选取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参选。

三、报名提供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代理服务费报价表(格式由参选单位自行拟定);

*.机构综合服务能力资料(人员配置、办公条件、专业团队等);

*.项目专项服务承诺(时效、档案、审计配合、答疑保障等)。

四、选择标准

(一)本次选取实行百分制综合打分评审,由县水利局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对参选单位统一评审。总分***分,评分细则如下:

*.企业资质与政府采购备案(**分)

已完整完成政府采购网备案得**分,备案材料缺失、不完善酌情扣分。

*.同类项目业绩(**分)

近*年内每提供*份水利、危桥改造、小型基建工程招标代理业绩合同得*分,满分**分。

*.服务方案与服务承诺(**分)

配备专职招标人员、全流程办理时限、档案整理、审计协同等承诺内容详实完整得满分,缺项酌情扣分。

*.代理服务费报价(**分)

报价参照招标代理收费标准合理下浮,报价公允、性价比最优得满分,恶意低价竞争予以扣分。

(二)确定中选机构

县水利局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按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排序,择优确定*家中选代理机构,签订招标代理服务合同,委托其开展本项目全部招标代理工作。

五、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截止;

*.报送方式:参选单位可现场报送或邮寄报名资料,邮寄材料以****年*月**日**:**前实际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现场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下午**:*****:**;

*.报送地址:虞城县城关镇东段胜利路***号 虞城县河湖事务中心

*.邮编:******

*.联系人:刘女士办公电话:************

六、事项说明

*.本项目资金规模约****万元;

*.所有报名资料须严格按照本公告第三条所列顺序装订成册,编制完整目录,逐页标注页码;复印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名材料直接判定为无效材料,不予受理:

(*)逾期送达、邮寄签收超时;

(*)资料缺项、未按顺序装订、无目录页码、复印件未加盖公章;

(*)提供虚假资质、虚假业绩、虚假承诺声明的,直接取消参选资格,纳入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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