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湾先行启动区国际科创融合发展综合开发项目(首期)--英东大道(振洋路至环市大道)及振洋路扩建工程第三方检测及监测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2026-06-13
广东/广州 中标结果
南沙湾先行启动区国际科创融合发展综合开发项目(首期)--英东大道(振洋路至环市大道)及振洋路扩建工程第三方检测及监测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广东/广州-2026-06-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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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湾先行启动区国际科创融合发展综合开发项目(首期)**英东大道(振洋路至环市大道)及振洋路扩建工程第三方检测及监测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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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南沙湾先行启动区国际科创融合发展综合开发项目(首期)**英东大道(振洋路至环市大道)及振洋路扩建工程第三方检测及监测[项目编号:************]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 * | (主)广州市盛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地质建设工程勘察院 | 通过 | / |
| * | (主)广州广检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成)建勘勘测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 |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总站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 | (主)广东真正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成)核工业赣州工程勘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公示时间从****年**月**日**时**分 至 ****年**月**日**时**分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南沙工化投资有限公司
- 联系人:李工
-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号****室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南沙工化投资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号****室
- 招标人名称:广州南沙工化投资有限公司
- 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