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2026-06-12 00:00:00
项目概况 射阳县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内免费下载(投标人必须在苏采云系统中获取采购文件,方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射阳县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年,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采购人将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标书。
采购需求:
射阳县人民法院对物业服务项目进行采购,采购内容包括:射阳县人民法院(采购人指定地点)的物业服务,包括卫生保洁、会务服务、绿化养护、餐饮加工服务(耦耕法庭、兴桥法庭、黄沙港法庭)等物业管理工作。为保证本项目顺利实施,中标单位提供的物业服务人员不得少于**人(法院机关*人、耦耕法庭*人、兴桥法庭*人、开发区法庭*人、黄沙港法庭*人)。卫生保洁人员需身体健康且不超过**周岁(**名,其中法院机关保洁服务人员中,须有一人兼职该项目的项目经理职务);会务服务人员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须身体健康且不超过**周岁(女性,*名),其中:耦耕法庭、兴桥法庭、黄沙港法庭餐饮加工服务人员由其项目所在地的保洁人员兼职。所有人员须身体健康,形象端正,无重大器官残疾或传染性疾病,无不良嗜好,能对工作认真负责,所有人员均要有健康证。具体服务内容以本磋商文件中项目需求的相应规定为准,采购人保留对采购需求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三天内人员安排到位,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三年(合同按年度签订,一年一签)。备注:中标单位在合同期内通过采购人的季度考核,平均分达**分以上的,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总服务期限不超过三年;考核平均分未达标的,本项目合同终止,采购人方依法采取招标方式重新确定服务单位。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行业。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给予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内免费下载(投标人必须在苏采云系统中获取采购文件,方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 **:** (北京时间)
地点:射阳县市民中心*楼开标一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射阳县人民法院
单位地址:射阳县合德镇解放西路八号
联系人:茅海涛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射阳县行政服务中心
单位地址:盐城市射阳县幸福大道**号
联系人:彭明静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明静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