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望镇溪港村粮田标段三招租(675.29亩)
2026-05-06
江苏/苏州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平望镇溪港村粮田标段三招租(675.29亩)
江苏/苏州-2026-05-06 00:00:00
江苏/苏州-2026-05-06 00:00:00
平望镇溪港村粮田标段三招租(***.**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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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挂牌价
***,***.**
元/年
项目所在地:
吴江区*平望镇*溪港村
联系人:
钱芳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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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
***************
项目类型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挂牌起始日期
**********
挂牌终止日期
**********
出让方: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平望镇溪港村村民委员会
资产信息
资产名称
****年周班平地块
资产编号
*********************
资产类型
资源性资产
资产地点
**、**、**组
流转面积(亩)
***.**亩
农地性质
耕地
四至(东至)
四至(西至)
四至(南至)
四至(北至)
资产名称
****张业才地块
资产编号
*********************
资产类型
资源性资产
资产地点
*、**、**组
流转面积(亩)
***.**亩
农地性质
耕地
四至(东至)
四至(西至)
四至(南至)
四至(北至)
资产名称
****年沈龙山地块
资产编号
*********************
资产类型
资源性资产
资产地点
**、**、**组
流转面积(亩)
***.**亩
农地性质
耕地
四至(东至)
四至(西至)
四至(南至)
四至(北至)
资产名称
**、**组任俊杰
资产编号
*********************
资产类型
资源性资产
资产地点
**、**组
流转面积(亩)
***.*亩
农地性质
耕地
四至(东至)
四至(西至)
四至(南至)
四至(北至)
报名信息
报名时间
********** 至 ********** *:**——**:** , **:**——**:** (限工作日)
报名地点
平望镇溪港村村民委员会
报名所需材料
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经办人原件以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村委留存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保证金信息
交纳金额
*****元
交纳截止时间
********** **时**分前 (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处置方式
*.合同生效之日起,保证金自动转为价款或押金部分,或者原途径无息全额退回(以各地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施行或见特别事项说明);*. 未达成交易的,保证金账户信息确认无误的于竞价会结束后 * 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后,出现不签署合同等违约情形时,保证金将予以赔付给利益受损方。
交易信息
交易方式
至本公告挂牌期满,若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数与所需数相一致,则按程序以不低于交易底价协议成交;若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数超过所需数,则采用以下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一次报价
起拍价
******.* 元 /年
交易时间
另行通知
交易地点
市区级交易中心
是否有优先权人
否
租赁期限
*年
行业要求
水稻、小麦种植
受让方应当具备的条件
*.根据****年平望镇粮食种植经营主体综合能力测评排名公示,受让方为*级及以上个人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合作社和农业企业)。
*.本村村民或在溪港村有*年及以上粮食种植经验。(提供往年合同)
*.受让方须具有水稻和小麦种植的相关经验和全套机械设备(如收割机、插秧机、拖拉机等);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在平望镇无欠缴村级承包租金等失信行为,如存在此类失信行为的单位或个人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特别事项说明
*、竞标人根据手机短信通知将平台交易保证金交至指定银行虚拟账户,保证金不抵租金,招标结束后由平台自动退还;如中标人逾期未按约定缴纳租金等费用,放弃中标的,则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
*、先交后包,承租方在成交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天内以转账形式交清两年租金及两年综合配套服务费及合同履约保证金。
*、综合配套服务费(水资源费*元/亩/年、保险费*元/亩/年),共计**元/亩/年。
*、合同履约保证金***元/亩。
*、承租方必须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做好秸秆禁烧并机械化还田,确保**%水稻机插秧,机插秧按实际插秧面积低于**%,村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元/亩;夏收夏种、秋收秋种须在平望镇政府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不能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的,村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元/亩。
*、只能使用区级配发良种,不能使用自备种或外来种,规范使用政府许可的农药化肥;上述任何一项未按要求执行,出租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扣除相应的合同履约保证金,租金按日结算。具体参考平政发〔****〕*号文件;
*、出租方把现有承包区域内的原有的灌排设备和设施移交给乙方使用,灌排相关电费由乙方承担。按照“谁拥有”、“谁管理”、“谁使用”、“谁管护”、“谁收益”、“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日常管护。承包期结束,承租方必须保证土地和农业设施的可耕性和完整性。
*、在承租期内,如发生自然火灾、不可控水灾、台风暴雨、水质污染等,均由承租方自理,出租方不承担经济责任,出租方做好配合协助工作。
*、上级对种粮的补助款中的良种补贴、售粮价外补贴、秸秆还田补贴、种粮补贴、稻谷生产者补贴等归承租方(如因承租方原因不能申请补贴的,由承租方负责),其他政策性惠农补贴包括耕地力保护补贴由镇财政直接划付给农户,如政府把耕地力保护补贴直接划入承租方的账户上,则承租方必须在一个月内把该补贴资金划入出租方账户上,逾期将取消承包资格收回土地,并作为违约须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为承包总金额的** %,保证该项目权属归出租方所有。
**、每年接受平望镇粮食种植经营主体综合能力测评。
**、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将租赁的粮田转包他人,不得种植水稻、小麦以外的其他作物,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受让方对本人承租辖区内周围的渠道、道路、电线、树木等有保管责任,不得恶意损坏。
**、面积以发包面积为准,中标后不再重新丈量。
**、乙方需采取以下措施对承包土地范围内涉及高标准农田面积共计***.**亩进行高标准农田管护:
(*)按出租方要求和指导定期进行耕作,施肥,植保等农事操作;
(*)负责农田水利设施的日常巡查和维护,及时报修设施损坏和故障情况;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进行违法违规的农事活动;
(*)中标方需每年进行沟渠清理;
(*)中标方有义务开展高标准农田管护工作,确保农田的质量和生产力;
(*)流转合同到期时,乙方需将设施完好移交,甲方进行验收,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需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
联系方式
看样联系人:张启帆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人:钱芳 联系电话:************



